秋后也要算账,新三板证券投资咨询 第一股天信投资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时间:2017-07-28 17:38 栏目:金色光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694 次

3月20日,天信投资发布公告称,公司因销售私募基金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月20日,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信投资,证券代码:831889.OC)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于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称,天信投资自行销售的部分私募基金,未按规定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这一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在推介私募基金时,应当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

而其中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按《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局秋后算账,天信投资私募基金业务去年底便已剥离

实际上,此次监管警示中提及的违规销售的部分私募基金,天信投资在去年年底便已剥离。

2016年5月,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新增8个方面的挂牌条件。

2016年7月5日,天信投资公布关于是否符合《通知》中新增挂牌条件的自查报告,报告中称公司2015年度管理费收入占收入来源的比例为2.28%,并没有业绩报酬,二者之和不符合《通知》中八条新增挂牌条件的第一项,要求挂牌私募的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

对此,天信投资表示将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已发行私募基金的清算,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算的私募基金,将变更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将不再作为基金管理人并逐步停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相关业务。

2016年12月23日,天信投资发布《关于完成剥离私募基金管理服务的公告》,公告称,截至当前,公司与现已完成了对己发行可清算私募基金的清算,对无法清算的私募基金进行管理人变更,公司己完成剥离私募基金,并已停止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此外,天信投资向中国证件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的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账号的注销申请也已获批,至此公司不再进行私募基金管理服务行业。

2017年3月3日,天信投资发布了《关于完成注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的公告》。天信投资在公告中表示其向中国证件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的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账号的注销申请已于2016年12月30日获批,至此公司不再进行私募基金管理服务行业。

即便如此,天信投资仍然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对于此次被警示,天信投资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监管趋严,部分私募机构业务或难以为继

公开资料显示,天信投资成立于1996年, 是国内首批经中国证监会认证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公司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行业,为全国各类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2015年1月28日,天信投资正式挂牌新三板,是国内首家挂牌新三板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金融类企业挂牌新规对于新三板上包括天信投资在内的部分企业的确冲击不小。截至目前,记者通过查阅天信投资官网发现,目前其网站上相关的私募基金管理服务业务均已下线。

实际上,金融类企业因信批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案例不在少数。对于这类现象,有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极少数知名的大型私募机构,多数机构都没有足够的实力在保持私募基金管理人身份的同时,剥离不符合规定的业务或资产。而对于业务结构无法在短期之内做到以纯管理费为主要营收,难以满足各种穿透性信披要求的私募机构可能会选择退市或者注销私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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