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在即,中小微企业或迎“春天”

时间:2018-08-07 14:19 栏目:金色光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5,856 次

近日,央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大力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这也是监管部门首次正式发文提出推进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改革进度大大超出预期,中小微企业或迎来“春天”。

新三板改革政策陆续出台,利好中小微企业6月25日下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关于新三板改革的相关举措:“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提升新三板的市场功能,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据了解,目前新三板市场中拥有11000多家挂牌公司,且多为中小微企业,此次《意见》要求推动公募基金进入新三板,表明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已纳入监管层的深化改革体系,并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和支持。

其实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这一提案早在2017年股转系统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就有所提及,只不过此次《意见》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出。《细则》中提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该细则为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预留了相关制度安排。除了推进公募基金入市外,外资进入也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在此前不久,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允许外商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其中外商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作为中小微企业主阵地的新三板市场,有望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下迎来“春天”。

公募入市有助于改善新三板流动性,但实施仍存障碍

推进公募基金进入新三板,无疑是对新三板市场的重大利好。首先,公募基金的介入可以极大程度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目前,流动性不足是新三板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11000多家挂牌企业在2017年中发生过交易的企业仅有6000多家,累计交易额约2271.80亿元,仅占新三板总市值的约4%。公募基金相对于一些新三板私募基金来说,体量要大得多,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新三板流动性不足的现状。其次,入市新三板可以扩大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增加对投资标的选择。新三板中也有不少成长性较好的优质企业,新的举措也正好为公募基金的投资提供了途径。最后,也变相地降低了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的门槛。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企业的最低门槛为500万元,过高的门槛把不少投资人拒之门外,从来也是新三板市场流动性较差的原因之一。如今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募基金份额间接投资新三板市场,为个人投资者的参与提供了途径。

尽管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可以带来不少利好,但在具体的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障碍。首先公募基金需要面对因新三板企业体量较小而带来的较高市场冲击成本问题,新三板中挂牌公司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这些企业中市值大于50亿元的仅有50家左右,而市值小于5亿元的却有将近一半,大约6000家。在这样一个公司体量普遍偏小的市场下投资,公募基金必然会面对较高的市场冲击成本,同时变现的难度也会加大。其次,由于新三板市场的交易较少,公募基金的大额资金很可能造成市场的剧烈波动,导致价格失真。最后,新三板市场中大部分企业的股权都比较集中,公众化程度底。目前新三板中大股东持股超过总股本一半的企业约为5500多家,占到了新三板所有企业的半数,约10000万企业的股东人数低于50位,其中更是有700多家企业仅有两位股东。如此集中的股权大大降低了公募基金入市缓解流动性不足的作用。然而以上障碍固然存在,但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市场的大趋势一定不会改变。至于如何规避这些障碍,还要靠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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