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 奥宇节能两大股东刚牵手就开战

时间:2017-11-22 14:25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211 次

奥宇节能前一、三大股东因股权回购协议履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解决,诉诸法律。诸如此类事情层出不穷,新三板企业投资主体的退出机制亟待完善。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宇节能 证券代码:832401)是建筑及工业节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2017年9月29日的公告显示,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禾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润投资)因股权回购协议履行一事,将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张红宇诉诸法院,新三板又一股权纠纷案拉开帷幕。

经营理念不合,“蜜月”期即起纠纷

2016年5月13日,奥宇节能补发了一则股票发布公告,公告显示,2015年11月,奥宇节能以7.5元/股的价格向唯一的投资者禾润投资定向增发200万股,募集资金1500万元。此次定增完成后,禾润投资持有公司9.09%的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公司实控人张红宇直接持有公司59.52%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奥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05%的股份,且张红宇还是奥宇投资企业的合伙人之一。

但是一年多以后,奥宇节能2017年11月3日发布的一则实控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将双方的矛盾展现在公众面前。公告显示,禾润投资入股后,派驻管理人员进驻奥宇节能,遂发现与奥宇原管理人员在管理经营上存在重大分歧,2016年3月底,禾润投资的实控人黎红彬以经营理念不合为由要求转让禾润投资持有的财产份额,2016年12月底经张红宇与黎红彬协商,黎红彬同意禾润投资不转让所持有的禾润合伙份额。但2017年7月黎红彬又再次提出要转让禾润投资所持有禾润合伙的财产份额,并以双方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及张红宇已答应协调其他投资者受让为由起诉张红宇,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壹仟万元、违约金贰佰壹拾贰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紧接着,2017年9月29日奥宇节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有129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8.61%,该部分股份系实控人张红宇持有,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年8月23日起至2020年8 月 22日止。冻结原因是黎红彬因股权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保全张红宇价值人民币1212万元的财产,该院审查后做出冻结张红宇名下股份的裁定。

公司业绩乏善可陈,应是撤股主因

从各项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奥宇节能在经营方面表现不佳。奥宇节能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546万、6848万、2477万,净利润分别是64万、116万、125万,这些宏观数据貌似光鲜,但微观数据乏善可陈,每股收益(EPS)2015年为0.03,2016年是0.05,2017年中报0.06,表现平平;上述年份,投资回报率上,分别为1.31%、1.92%、2.09%,极不符合财务投资预期;盈利能力上,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的毛利率分别是33%、18%、15%,净利率分别为1.15%、1.69%和5.05%,毛利率呈现出不断下滑的趋势,净利率微幅上扬但普遍很低;营运能力也出现恶化迹象,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其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30、1.14、0.39,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6、0.78、0.26,双双大幅下降。显见,对像禾润投资这样的财务投资者而言,奥宇节能基本面的恶化,让其投资回报率也深受影响。公司又不能满足IPO的基本要求,因此如何退出将是禾润投资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新三板定增的退出机制亟待完善

奥宇节能的股权纠纷案,只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目前尚未对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层、运营和财务造成重大影响。虽然纠纷源于双方经营理念不合,但实际上折射出奥宇节能的经营表现以及财务投资人的退出通道问题。

目前来看,虽然奥宇节能与禾润投资涉及的股权回购纠纷案看似个案,但在新三板市场,后续类似的案件估计会越来越多。截至2017年10月,今年前十个月新三板共完成定增1629亿元。虽然诸多做市企业纷纷放弃做市转让,转向协议转让,但现有的做市还可以让参与定增的投资者有一个实现退出的通道;反观协议转让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60%以上的协议转让企业挂牌以来没有任何股票成交的记录,僵尸化现象非常明显,因此参与协议转让企业定增的投资者,如何更加高效的实现股份的退出,如何避免更多的类似于奥宇节能这样的法律纠纷,完善相关的定增机制便显得尤其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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