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不要着急IPO,先规范财务吧

时间:2019-02-24 19:54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2,830 次

2018年10月12日,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力传感)在证监会官网完成了更新预披露,离上会审核更近了一步。但是通过仔细研究发现,柯力传感的财务很不规范,在报告期内还存在类似“转贷”和“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这样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而且公司财务上也存在以高管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由关联方和员工代收货款、采用现金交易和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基础薄弱的情况。所以,我们倒是觉得柯力传感可能应该先加强财务管理能力,基础工作都做规范了再来IPO比较合适。

存在个人收款、现金销售等大量财务违规现象

报告期内,柯力传感存在以高管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结算、通过关联方和员工代收货款、现金交易和第三方回款等三大类财务严重不规范的情况,财务基础之薄弱,财务管理之混乱,在拟上市公司中实属罕见!

先来看以个人银行账户进行结算及代收货款的问题。据招股书披露,柯力传感在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柯某,副总经理马某和部分其他员工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及代收货款的情况。

其中,柯某名下用于柯力传感收付款用途的个人账户共有两个,一个账户设立于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账户),另一个账户设立于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账户)。2015年,公司利用建行账户收取资金拆借利息款共计16笔,合计金额416.17万元;又利用光大银行账户进行了372笔收支,合计金额为425.51万元,分别用于对员工、客户和供应商收取/支付相关薪酬、福利、货款及销售返利等款项。这两个账户虽然名义上属于柯某,但是实际上由公司财务部门的出纳负责管理,而且两个账户分别在2016年7月和2015年8月才注销。

马某名下设立于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实际由柯力传感子公司安徽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柯力)的出纳保管,其中的资金流水与安徽柯力的经营业务收支有关,在2015年到2016年2月期间,累计收支金额达521.36万元。与柯某名下的两个账户相似,马某名下的这个账户也已经于2016年4月注销。

虽然柯某和马某的个人账户已分别在报告期前两年内注销,但是柯力传感借用公司其他员工账户代收货款的行为,依然持续至报告期末。据招股书披露,在三年一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其他员工账户代收货款的金额分别为43.98万元、32.69万元、54.42万元和7.20万元,分别代收客户货款101笔、31笔、17笔和15笔,虽然无论是金额还是代收货款笔数都持续下滑,但是该涉嫌违反公司法第171条第2款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在柯某和马某注销账户的报告期前两年内就彻底整改到位吗?

除了以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和代收货款的不规范情形之外,柯力传感在报告期内还存在现金交易的行为。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可比前三年内,柯力传感的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4.19万元、19.12万元和32.14万元,还持续显著增长,明显不合理。

在报告期最后两年一期内,柯力传感还出现了面向个人客户的现金销售。从2016年到2018年上半年,公司向个人客户的现金销售额分别为2.90万元、3.99万元和0.01万元,虽然金额不大,但是却显得财务极其不规范,也有可能为财务造假打开方便之门。据招股书解释,上述向个人客户的现金销售,主要来自于“部分干粉砂浆租赁业务、传感器、仪表客户”是处于较偏远地区的自然人客户,请问是什么样的自然人客户会直接向公司现金采购属于生产资料的上述三类产品了?

此外,报告期可比前三年内,柯力传感还存在现金采购,采购金额分别为3.80万元、7.39万元和7.75万元,同样保持持续增长。对于此种应该尽量避免的财务不规范行为,柯力传感在报告期内反而愈演愈烈,公司的内控制度也就形同虚设吧?

当然,金额更大的违规是第三方回款。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柯力传感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308.21万元、3,981.95万元、3,422.30万元和1,473.08万元,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5.70%、6.92%、5.45%和4.59%。上述“第三方”主要包括客户的商业合作伙伴、客户的关联方、代客支付的金融机构(含第三方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和现金销售等。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基于非真实交易的支付?恐怕只有公司自己最清楚了。

违规借贷和票据融资,一直干到2018年

报告期内,柯力传感多次发生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的情况,涉嫌违反《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本质上可能属于“协助骗贷”。

据招股书披露,在报告期内的2015年、2016年和2018年上半年,柯力传感与其客户分别发生2起、4起和1起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按招股书所给简称:“转贷”)的事项,合计共有7起。上述三期的“转贷”合计金额为400.00万元、1,830.00万元和210.00万元,各期“转贷”事项分别与山西国强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强高科,证券代码:838115.OC)、大连金马衡器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方衡器有限公司、福建科达衡器有限公司等四家客户有关。

其中,新三板挂牌公司国强高科“犯案”累累,在上述三期内分别有2笔、1笔和1笔商业银行贷款,从柯力传感的名下走账,各期国强高科的合计“转贷”金额分别为400.00万元、300.00万元和210.00万元,分别占各期“转贷”合计金额的100.00%、16.39%和100.00%,是导致柯力传感频陷违法违规操作的主要推手。可是,上述情况在国强高科的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和2018年半年报中却都并未提及。

特别是柯力传感于2018年5月8日为国强高科提供的“转贷”服务,从时间上来看,发生在公司2017年6月22日首次申报IPO申请材料之后。在申请IPO排队的过程中,拟上市公司却依然从事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胆子也太大了吧?

值得关注的是,在柯力传感招股书上轻描淡写的“转贷”,是公司客户以支付采购货款的名义,将贷款本金汇入公司的银行账户,而公司在收到相关款项后5日内,将相应款项在转回给该客户,这明显就有非法协助“骗贷”的嫌疑。

除了有协助客户涉嫌非法“骗贷”的情形之外,柯力传感还两度为全资子公司开具过两笔各400.00万元,合计800.00万元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供其贴现融资,同样涉嫌违反《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5月9日和2016年11月7日,柯力传感开具了上述两笔商业承兑汇票,收票人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余姚太平洋称重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太平洋)。余姚太平洋持有上述两笔票据,并分别向商业银行贴现,先后获得银行提供的票据贴现款390.65万元和395.31万元,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对第一笔票据的到期付款,实际上已经形成“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对于提供贴现服务的商业银行非常不利。

对重要关联方的信息涉嫌隐瞒

宁波柯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力投资)是与柯力传感属于同一实控下的企业,柯力传感的实控人柯某持有其90%的股权,是关联方。但是,在招股书将柯力投资作为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信息披露时,却并未披露其历史沿革,这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据工商信息披露,柯力投资的前身是宁波柯力传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柯力)成立于2000年7月25日,比设立于2002年12月30日的柯力传感还早了2年零5个月,其创始股东中有多达11人与柯力传感的创始股东相重合。2011年10月14日宁波柯力进行了经营范围变更,从“传感器、衡器、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的制造、加工;……”变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投资咨询,……”同时,公司的名称也由宁波柯力,变更为柯力投资。但是,招股书对以上信息没有任何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上市主体柯力传感的经营范围包括传感器、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涉及多个行业的工程测量设备的制造、销售及租赁……与原先的宁波柯力存在相似的主营业务,有可能涉嫌同业竞争的情况。

据工商变更信息进一步分析,两家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有明显重合,并且都处于同一实控人柯某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什么原因导致柯某要成立两家名字、经营范围都类似的公司了?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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