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康达终止上市不冤,它或许才是科创板造假第一例

时间:2019-07-26 14:25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093 次

木瓜移动无奈告别科创板,和舰芯片也没有熬得住,现在轮到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康达”)又终止了科创板上市申请。前两家公司止步科创板是大家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都有比较明显的“硬伤”,一家对业务的包装痕迹过于明显,实质不符合科创板要求,另一家与控股股东联华电子之间存在明显的同业竞争,不符合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但是,诺康达终止上市还是有点突然,一般人是想不到的,现在网上的很多报道也都是质疑性质。而且,该公司在今天召开的媒体交流会上还表示“时间比较紧,招股说明书写的比较粗糙。”其实,诺康达不仅仅是招股书质量问题,而是存在严重的造假嫌疑。

我们早两个月前就通过研究和调查发现,诺康达或许才算得上是科创板造假第一例。

诺康达2017年、2018年的第二大客户非常可疑

诺康达自称是一家国内领先的、专注于药物制剂研究的药学研发高新技术企业,但经过我们深入研究之后发现,公司与第二大客户之间的销售情况颇为可疑。

根据诺康达招股报告书所述,在2016年度,公司的第二大客户为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爱科),诺康达对海南爱科的销售收入为208.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44%。而在2017年度,海南爱科就已不再是诺康达的第二大客户,甚至不再是前五大客户,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名为北京亦嘉新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嘉科技),当期诺康达对亦嘉科技的销售收入为1391.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57%,位列第二大客户。2018年度,诺康达对亦嘉科技的销售收入为3770.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0.34%,依然是第二大客户,距离第一大客户23.92%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仅有3.58%的差距。显而易见,诺康达对亦嘉科技的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都在不断增加,在未来,亦嘉科技甚至有可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

但是,这家客户本身充满疑点。

亦嘉科技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成立当年就成为诺康达的第二大客户,比较蹊跷。招股书披露,2017年4月,亦嘉科技刚成立,就与诺康达签订了价值2990万元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这显然不是一般的客户关系!

数据来源:诺康达招股说明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而且,2019年1月,亦嘉科技又更名为北京亦嘉新创医疗器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嘉器械)。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作为亦嘉器械的股东,袁松实缴出资50万元、宁波奎木蝉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实缴出资166.67万元,公司实力似乎也不雄厚。再根据亦嘉器械发布的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报告显示,亦嘉器械在2017年度的参与社保的人数仅有2人,在2018年度的参与社保的人数也仅有5人,由此推测,亦嘉器械的企业规模应该不会太大。那么它怎么就有能力帮助诺康达实现一年接近4000万的销售呢?

实地调查发现,亦嘉器械就是一家“影子公司”

因为可疑,所以早在5月份我们就展开了针对亦嘉器械的实地调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一些证据浮出水面。

根据我们所获得的其中一份指定(委托)书信息显示,一位名叫魏军的人作为代表或代理人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亦嘉科技的登记注册手续,根据另一份指定(委托)书信息显示,魏军又作为代表或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亦嘉器械的登记注册手续。而根据诺康达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也有一名叫魏军的人担任诺康达的人力资源行政部主管,并以5万元出资持有诺康达员工持股平台天津保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的股份,这两个“魏军”会不会就是同一个人呢?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吴心芬”身上。亦嘉器械在进行股东变更时引入了一家名为重庆汇人信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人信广”),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汇人信广目前仍然是亦嘉器械的股东,而汇人信广的法定代表人为吴心芬,是吴心芬全资控股的公司。

巧合的是,在诺康达的招股书中,也出现了吴心芬的名字。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述,吴心芬以200万元的出资额持有杭州泰然横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泰然”)2.79%的股份,而杭州泰然持有诺康达12.60%的股份,是诺康达的第三大股东。

数据来源:诺康达招股说明书

另据招股书陈述,上述持有诺康达12.60%股份的杭州泰然,其合伙人中除了持股比例为2.79%的吴心芬之外,还出现了青苗和苏云桂两位自然人,持股比例分别为2.44%和2.37%。巧合的是,据查阅得到的工商信息,持有亦嘉器械44.23%股权的宁波奎木蝉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中,青苗、苏云桂也赫然在列。

数据来源:诺康达招股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如果这两个“魏军”、两个“吴心芬”等人都不是非常巧合的同名同姓,那么就基本可以说明亦嘉器械这个公司基本就是诺康达的“影子公司”,是诺康达实际可以控制的“虚假客户”,如此这种的财务造假水平其实不怎么高明。当然,真实的情况到底是什么?据说上交所已经实地调查,我们相信不久就会有相应的说法。

对第一大客户严重依赖

在报告期内,诺康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03.02万元、7489.49万元、18537.19万元,营业收入不断增长对于公司是一件好事,但从招股书披露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

2016年度,诺康达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为1914.0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6.88%,其中,诺康达对第一大客户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药业)的销售收入为1370.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2.19%;2017年度,诺康达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为6365.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4.99%,其中,诺康达对第一大客户华中药业的销售收入为4093.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56%。显然,诺康达曾连续两年对单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0%,已然形成了依赖。

而在2018年度,虽然诺康达对华中药业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降到了23.92%,但华中药业依然是诺康达的第一大客户,且对其销售金额有所增加,达到了4433.55万元。

至于这家华中药业贡献给诺康达的销售收入是否完全真实,我们就不知道了。对于诺康达的研究和调查我们两个月前就完成了,公司存在严重的造假嫌疑。因为要顾全科创板“稳起步”的大局,我们就一直没有公开发布文章。现在,既然终止上市的结论已经出来了,而且科创板也火热开市了,那我们就把这个“迟到”的调查研究结果发布。客观说,无论是主动申请终止还是被动劝退,诺康达都不冤。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对于造假上市的处罚力度不够,所以造假上市者一直有之,科创板也是一样,甚至还更加胆大妄为。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通过高水准的研究和调查揭露这些造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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