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原则异于同行,德马科技IPO恐提前确认亿元营收

时间:2020-05-14 15:07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947 次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德马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的拟上市公司,据公司披露,作为一家国内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旗下客户包括京东、苏宁、亚马逊、唯品会、盒马生鲜等诸多大型电商企业。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曾于新三板挂牌,2017年从新三板摘牌后目前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有望成为科创板首家物流输送分拣领域的企业。然而我们深入研读公司的招股书后发现,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基础或显薄弱,研发实力或也不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或提前确认收入,恐虚增收入超亿元

据招股书披露,智能物流输送分拣设备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按照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合同来看,该业务主要包括五个付款节点,分别为合同签订后的预付款、设备生产完毕到达指点地点的到货款、合同约定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初验款或验收款、合同应用项目整体最终验收款以及最后的质保期尾款。

其中第三个付款节点“合同约定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初验款或验收款”指的是公司产品到达到货地点后双方现场进行一般性检验,如客户发现产品规格、数量、外观等不满足要求,可要求公司进行更换,验收完成后支付初验款,此时公司合同付款进度一般已履行至70%左右,尚有30%货款未能确认。

第四个付款节点“合同应用项目整体最终验收款”指的是公司交付安装产品后,双方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内容进行最终验收,或设备通电正常运行3 个月视作验收合格,并支付终验款,此时合同付款进度一般已履行至90%至95%左右,具有较高的确定性,因此大部分大型设备制造商或者系统工程类企业往往采用在终验完成后确认收入。

然而,据招股书披露,公司采用确认收入方式为在初验完成后即确认收入,早于同行业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或存提前确认收入调剂业绩的情形。

对此公司解释为初验完成后合同付款进度一般已履行至70%及以上,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已基本交付完成,同时报告期内也未发生由于终端客户验收未通过,集成商向公司追索的情形。换句话说,公司认为提前确认的收入最终并未出现风险,因此具有合理性。但如此解释可能有些牵强。

那公司采用如此确认收入的方式,与行业内通常采用的终验后确认收入的方式相比,对业绩影响如何呢?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在初验后便确认的收入金额分别为5185.13万元、7183.69万元、15879.70万元、11896.88万元,若使用行业内普遍采用的终验后确认收入的方法后,那么,各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340.54万元、3613.32万元、12689.31万元、6506.57万元。也就是说,若变更为业内使用较多的收入确认方式,公司各期营业收入将减少1844.59万元、3570.37万元、3190.39万元、5390.31万元,报告期内收入合计将减少1.40亿元。

此外,变更收入确认方式后,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将合计减少2822.06万元,按15%税率这算后报告期内净利润将减少2398.75万元。公司采用“与众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是由于财务基础薄弱,还是故意为之虚增业绩?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经确认了五个项目的收入,合计金额高达6666.42万元,其中四个项目都是2019年6月“掐着点”确认的。然而这五个项目截至招股书发布之日时尚未完成整体的验收。同样,2018年公司已经完成收入确认的五个项目中三个项目截至目前也尚未完成整体验收。这其中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年报曾“难产”,申报前夕疯狂打“补丁”

上述提到公司曾于股转系统挂牌,然而我们对比公司招股书以及在股转系统中披露的年报发现,其2016年数据存在明显差异。深入研读招股书后,我们发现公司在申报前夕对此前的年报进行了大量的会计差错更正,财务基础或显“薄弱”。

据公司在新三板中披露的2016年年报显示,公司当期应收账款金额为1.44亿元,应收票据金额为749.4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609.15万元,无形资产金额2213.22万元,合计总资产4.81亿元。短期借款金额7505.84万元,合计总负债为3.09亿元。

而据招股书披露,公司2016年应收账款金额为1.39亿元,应收票据金额为180.9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670.30万元,无形资产金额1218.51万元,合计总资产4.83亿元。短期借款金额8565.86万元,合计总负债为3.20亿元。

此外,公司在年报中披露2016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263.56万元,而招股书显示当期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774.80万元,相差近500万元。可见,公司股转系统中发布的年报与此次申报的招股书之间,可谓是“判若两人”。

那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我们深入研读招股书后发现,公司在此次申报前对不少财务数据大打“补丁”。

据披露,子公司上海德马在2014年会计报表中收入重复入账477.35万元,导致2016年多计期初未分配利润477.35万元,应收账款558.50万元。因此调减2016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77.35万元,同时调减应收账款558.50万元。此外,公司2017年对收入确认政策进行调整,从完工百分比法调整为验收确认法,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导致2016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多计477.35万元、应收账款558.50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在2016年会计报表中属于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金额380.92万元,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因此2016年会计报表中调减主营业务成本380.92万元、调增管理费用380.92万元。

但是,我们发现,负责公司新三板年报审计的与此次申报IPO的审计机构同为一家,都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同一家审计机构,前后财务数据却存在如此大的偏差,着实让人对公司的财务基础及其审计机构的专业性产生怀疑。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公司在新三板披露2016年报时似乎却也是“历尽千辛”。按照股转系统的要求,挂牌企业需要在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年报,然而公司6月29日才将披露了“难产”的年报。对此,股转系统对公司、董事长及其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研发投入科创板“倒数”,毛利率远低于行业龙头

此外,我们发现公司的研发费用较低,其所占比例在科创板企业中可谓“倒数”。据招股书披露,公司2016年至2018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974.72万元、2208.14万元、3322.9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2&、3.65%、4.60%。

据招股书披露,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研发费用率同期分别为5.28%、3.99%、4.91%,似乎与公司研发投入相差不大。然而公司此次拟登陆的是科创板,该板块内上市公司的平均研发费用率高达13%,区区4%左右的研发费用率在科创板中只有“倒数”的份了。

或许由于研发投入的不足,公司的毛利率也明显低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据招股书披露,公司产品构成与国际巨头英特诺类似程度相对较高。2016年-2018年,英特诺的毛利率分别为43.52%、41.36%、40.34%,而同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仅有29.01%、26.70%、27.75%,远远低于行业龙头的毛利率水平,其市场竞争力恐怕也需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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