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涉行贿国开行副处长案,隐瞒子公司环保处罚

时间:2020-09-16 15:13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619 次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蓝天燃气,证券代码:833371.OC)主要从事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城市燃气等业务,主要客户为天然气化工企业、城市燃气公司、燃气电力企业、加气站公司等。

2011年10月,因公司业务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蓝天燃气首发申请被否。2015年8月,蓝天燃气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并于2017年6月开始接受招商证券的上市辅导,拟冲刺上交所主板。

从经营业绩看,2017年~2019年,蓝天燃气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12亿元、32.06亿元和36.33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0.2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6亿元、2.97亿元和3.26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2.96%,经营成长性看似不错。

不过,蓝天燃气及其控股股东涉及两宗行贿案,兄弟公司还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公司合法合规意识还需加强。

同时,蓝天燃气的信息披露质量也有待提高。一方面,子公司在2016年因未验先投被长垣县环保局责令停产,并处罚款,招股书却声称“报告期内不存在被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处罚的情况”。另一方面,公司披露的购销数据与某上市公司存在矛盾,差距达到37.70%以上。

与控股股东同涉行贿案,兄弟公司虚开发票

招股书显示,蓝天燃气的控股股东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法定代表人为扶廷明。我们研究发现,蓝天集团曾两度行贿,其中一起还牵涉蓝天燃气。

据(2018)豫7102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披露,被告人李某中利用担任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蓝天集团在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的蓝天世贸中心项目提供帮助,于2017年、2018年两次收受蓝天集团法定代表人扶某贿送的4万元购物卡。

资料来源:(2018)豫7102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

同时,据《北京晨报》等多家媒体报道,2002年至2004年,蓝天集团及其控股的河南省豫南燃气管道有限公司(蓝天燃气前身)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蓝天集团副总经理李某军向国开行企业局客户三处副处长胡某成支付“好处费”400万元。

资料来源:北京晨报,人民法院报

除了蓝天燃气和蓝天集团违法行贿以外,蓝天集团控制的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中油”)、河南蓝天集团天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中矿业”)亦存在违法行为。

据(2014)豫法刑一终字第113号刑事裁定书显示,赵某翔、袁某顺等人为抵扣税款,以价税合计约6%的“开票费”从驻马店中油等17家单位往安阳市千铁信物资有限公司开进增值税专用发票340份,价税合计1.41亿元,税款合计2053.24万元。被告人证言显示,2011年,袁某顺介绍他人从驻马店中油分别往安阳市方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华能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安阳市荣诚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0份。

资料来源:(2014)豫法刑一终字第113号刑事裁定书

而据(2010)泌刑初字第05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天中矿业及其总经理赵某发违犯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上开矿、办厂、建办工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计被判处罚金8万元。

资料来源:(2010)泌刑初字第056号刑事判决书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2018年12月,蓝天集团将涉案子公司天中矿业的80%股权转让给河南皓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联建工”),从而退出天中矿业股东行列。而皓联建工与蓝天集团关系匪浅,其子公司河南中原气化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住所为“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341号(蓝天集团公司二楼)”,法定代表人李万元亦与蓝天燃气的一位发起人股东同名。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资料来源:蓝天燃气招股书(2018年12月报送)

子公司未验先投被责令停产,招股书竟称无环保处罚

2018年12月,蓝天燃气更新预披露招股书,这也是公司报送的最后一本招股书,招股书报告期为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蓝天燃气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处罚或追究违法责任的情况”。

资料来源:蓝天燃气招股书(2018年12月报送)

然而,据长垣市人民政府披露,2016年7月,蓝天燃气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燃气”)因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被当地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万元,这是否与招股书声称的“不存在被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处罚”相矛盾呢?

资料来源: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

另一方面,蓝天燃气系某智能燃气表上市公司客户,2016年,该公司对蓝天燃气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金额为1438.04万元。同时,据蓝天燃气招股书显示,2016年,公司对第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1044.35万元,较前述销售金额相差37.70%,因此,该上市公司理应出现在蓝天燃气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资料来源:蓝天燃气招股书(2018年12月报送)

然而,据蓝天燃气披露,公司2016年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东部分公司、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与前述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这是否也意味着蓝天燃气的信披真实性值得推敲呢?

值得注意的是,蓝天燃气本次IPO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今年频收罚单。8月19日,因在保荐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过程中存在违规事项,招商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此前,招商证券保荐的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亦出现违规,相关保荐代表人被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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