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震荡”第三方噩梦何时醒来?

时间:2014-05-12 11:32 栏目:第三方观察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051 次

作者:罗梅芳   来源:投资有道13年2月刊

华夏银行事件的爆发,导致银行对代销非银行理财产品的严查,最直接的影响,是不少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大批银行渠道突然“死掉”。与此次事件相关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正遭受一场前所未有的“灭顶之灾”。

一石激起千层浪,银行也开始爆出“兑付门”。

华夏“震荡”第三方噩梦何时醒来?

  据悉,一款名为“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理财产品,在经过层层包装之后,被华夏银行员工违规销售。此款产品由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谁也没料想,在投资者高收益的美梦刚刚做起的时候,却被巨额亏损“炸”醒。

随即是监管层颇为严厉的整肃方案: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排查代理销售第三方产品的业务。

自然,作为销售渠道的第三方理财公司,难免遭遇“殃及”之祸。但现在已经没有喘息的时间了,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第三方理财机构在饱受冲击之时又该如何自处?

客户信心严重下滑

华夏银行事件的爆发,导致银行对内部员工代销非银行理财产品现象的严查,最直接的影响,是不少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大批银行销售渠道突然“死掉”。而与此次事件相关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正在遭受一场前所未有的“灭顶之灾”。

“由于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直销客户占比较少,主要依靠‘飞单’销售信托产品,所受的影响最大。”启元财富总经理葛智华告诉记者,一些机构把银行经理当成“销售渠道”之一,以至于在银行对非自有产品的代销业务开展自查、收紧信托销售时,被逼到了墙角。

事情还远不止这么简单。据业内人士反映,受此影响,第三方理财机构遭受打击的不仅仅是利润,更是客户的信任度。

“华夏银行的事件暴露了银行在对待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上大都采用‘一刀切’的处理态度,即在没有碰到违约问题的情况下普遍接受该类产品,一旦发生问题,就完全拒绝该类产品。”

融义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陆晓晖认为,银行尚且不能足够理性地对待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客户的担忧便可想而知,这导致客户对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

与此同时,“由于银行是保险、信托、基金、第三方理财公司等目标客户的主要集中地,银行大堂一直以来都是各投资理财产品的‘兵家必争之地’。”

江川财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赵鑫说,也正因此,银行也成为第三方理财公司“飞单”的主要聚集地。

“这件事情发生后,客户信心开始急速下滑,目前我们公司遇到的不少客户在投资理财产品时变得畏首畏尾。”

作为以服务为导向第三方理财机构,客户的信任和口碑非常关键。

“如果失去了客户和信任的土壤,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死亡只会是时间的问题。”赵鑫如是说。大部分第三方理财机构实力弱小,客户根基本来就单薄,一个错误的选择往往会导致失去整个市场。

有限合伙制产品受冲击

华夏银行事件的影响使得有限合伙产品的弊端顿时凸显:以有限合伙为主要形式的私募基金遭受质疑。

“由于行业的发展,使得第三方理财机构也越来越不满足仅仅代销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而开始以有限合伙的方式来发行理财产品。”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吴泞江介绍。

目前第三方理财公司推介给客户的产品往往起点较高,一般为50万起,因此信托、有限合伙制基金产品、民间借贷、贵金属期货成为被推介的主要产品。其中有限合伙基金在第三方机构销售的比例正在逐步走高。

一般而言,通过有限合伙制基金进行融资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本身很难找到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所以有限合伙制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多数都以抵押作为保证措施。

业内人士分析说,这表面上似乎已经做好了风控措施,然而事实是,由于“基金”对抵押品的管理很难达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水平,所以往往出现抵押品本身有瑕疵、发生风险后难以处置等问题。一旦融资企业无力归还借款,基金本金和利息将无法收回,投资人的收益自然无法实现。

面对这样的产品,作为销售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本身却少有直接把控风险的能力。同时,由于目前中国第三方理财公司以产品销售为主要收入来源,“这样的气候难以避免‘逐利’现象。”赵鑫对记者表示。

  调整机制与客户共担风险

对于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的体系,因?历史表现就成为考察其信誉及投资管理能力的重要依据,也是赢得客户的最终筹码。华夏银行事件的发生,让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开始反省机构本身的风控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是产品最后的安全屏障,第三方理财公司对于理财产品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降低产品风险。”

吴泞江举例说,如产品发行机构以自有资金认购产品,并参与劣后分配(相对优先级客户而言),可以与投资者形成风险共担的机制。如果再以这部分资金对投资者的收益或者本金进行补偿,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对此,江川财富的赵鑫认为,理财产品收益较高时,风险及流动性成为第三方理财公司应首要关注的两个因素。

“在产品方面,首先在设计形式、投资项目及质押物担保措施等方向,第三方理财公司将会投入更多的审查筛选力度。在推荐产品时,由于投资者信心的普遍不足,对产品的流动性往往要求较高,一年期甚至更短的期限是大部分投资者所偏向的,所以中短期内我们给客户推荐的主要产品也是以风险低、周期短、分红快、收益适中为特征。”

不同风险等级下的产品筛选与客户本身的风险偏好无关。第三方理财公司应建立完整的产品筛选体系,除了需要制定不同风险等级下的产品筛选标准,还要在同一风险等级下,持续进行筛选产品的过程,从而保证在不同风险等级下都有优秀的产品池。

陆晓辉说,“在为客户配置产品的时候,根据其风险偏好而从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池中挑选已经过筛选的产品,为其设定合适的配置比例,从而形成客户专属的资产配置。”

在面对不同种类产品风险的判别时,启元财富葛智华举例:“比如当前信托市场债权类产品,我们会主要考察产品融资方的实力,综合评价其信用风险、分析项目本身的现金流状况以判断未来的还款风险、担保方或抵押物的状况及估值、产品管理人和受托人的资质与实力;而投资类的产品会根据具体市场情况进行侧重和选择。”

未必全是祸

虽然华夏银行事件对第三方理财行业的冲击不小,但似乎也发挥了“杀鸡儆猴”的效果。“从中长期看,这对于第三方行业的发展将是一个契机,尤其是以直销业务见长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更是一种促进。”葛智华认为。

“虽然银行收紧非自有产品的代销,但客户对于各类产品的需求仍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近两年来第三方理财行业蓬勃发展并逐步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可,在此机会之下可加大对直销业务的拓展力度,提高直销的服务水平,争取更多的直接客户。”

不仅如此,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第三方理财公司而言,华夏银行事件的出现,也是一种“试错”后的筛选和进化,将会促进第三方理财公司对于转型的思考。

曾经粗放型的产品销售路线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显然难以生存,第三方理财公司只有回到其本初的定位,即切实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及风险性格,为其整体规划资产配置,才能与客户一同实现财富梦想。

“第三方理财的立身之本,在于以客户利益为导向,从独立客观的角度对客户进行财务分析和理财需求判断,提供综合的理财规划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赵鑫认为,以客户为本的转型已经迫在眉睫。

行业的规范发展离不开内部自律和外部监管,基于第三方理财机构目前还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因而机构的自律就成为转型和发展壮大的关键。

诚如吴泞江所说,未来第三方理财行业的发展或将经历与证券业类似的“野蛮生长”、“清理整顿”和“规范发展”的不同阶段。但毫无疑问,最后能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的机构一定是严格自律并坚持规范运作的第三方理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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