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三通签4.60亿业务合作 曾因“关联交易”被调整出创新层

时间:2017-08-22 16:27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821 次

大汉三通近日公告披露,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11家关联公司签署了流量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下半年将向关联公司采购流量,金额总计4.6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大汉三通因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被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公司也因此被调出创新层。

上海大汉三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汉三通 证券代码: 430237.OC)6月28日公告披露,公司与11家公司签订了《流量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6月至12月将向上海天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路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公司采购流量,金因关联董事高比布、黄筱芬、曾斯生需要回避表决,造成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所以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业绩亮眼,却因临时被行政监管遗憾出局

据了解,大汉三通于2013年7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是一家移动互联网融合通信服务商,目前的主营业务是移动增值业务应用平台软件研发、销售和短消息服务业务。

大汉三通的业绩算是比较亮眼的,2016年营收、净利润实现大幅度增长。数据显示,大汉三通2016年的营业收入为10.73亿元,同比2015年的2.50亿元增长了329.4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4.80万元,同比2015年的1391.49万元增长266.14%;基本每股收益0.58元,较2015年每股收益0.44元,同比增长31.82%。

此外,大汉三通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共有22家。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大汉三通无线通信有限公司作为大汉三通15家全资子公司其中的一家,2016年净利润实现2671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2.43%。

2016年超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的大汉三通,也符合入选创新层的三个标准,本可以凭借漂亮的业绩毫无压力进入创新层。不曾想,因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完整披露和未按照规定披露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大汉三通在证监会公布最终创新层名单的前几天被出具行政监管措施,跻身创新层的美梦也因此破碎。

实质关联关系未披露,行政监管直指公司关联交易问题

大汉三通虽然符合了进入创新层的三大标准,但却因为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和未按照规定披露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在5月26日距离证监会公布最终创新层名单的前5天,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监管决定书,被出具责令改正措施。

据了解,大汉三通2015年向上海路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屹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中部分公司销售短信,确认销售收入376.33万元。2016年公司向上述11家公司采购及销售流量,累计净支付2.61亿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2778.52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92亿元。

上述11家公司均由大汉三通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曾斯生控制,曾斯生同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比布之妹夫、董事会秘书高金容之丈夫。公司与上述11家公司构成实质关联关系。但大汉三通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此外,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大汉三通董事会秘书、股东高金容通过上述11家公司中的上海文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尧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雪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大汉三通资金991.55万元。虽然截止2017年4月7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并支付了相关利息。但大汉三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资金,也未按照规定披露股东资金占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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