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5 17:24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0 次
审计机构被称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审计质量一直是监管关注的焦点。近日,财政部通报2025年对部分头部和重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情况,并通报7个典型案例,涵盖A股退市公司、新三板摘牌公司和上市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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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去年处罚一批会计师事务所,共罚没1370万元
6月2日,财政部发布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五十一号),通报2025年依法对部分头部和重点会计师事务所及延伸企业等作出行政处罚。
财政部2025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分为三类:
在会计师事务所方面,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年,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7家会计师事务所共被罚没1370万元。
在会计师方面,1名注册会计师被吊销证书,21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54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
在企业处罚上,42户企业被罚合计298.1万元,26名企业负责人被罚合计100.2万元。
此外,财政部通报了7个典型案例,包括4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荣华)、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守正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其中,亚泰国际被暂停经营业务1年,守正所被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详见我们前期发表的《两年虚增营收近25亿都获标准意见,造假公司与年审机构双“退市”》《69份标准意见未经现场审计,这家事务所真离谱,哪些上市公司是客户?》。
据Choice金融终端提供的2025年年审数据,亚泰国际、守正所都无年审项目,兴荣华为36家三板公司提供审计,立信中联被36家A股上市公司、102家三板公司聘为审计机构。
财政部此次通报显示,立信中联在相关审计项目中存在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或未实施相关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识别企业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
对此,财政部没收立信中联相关审计项目违法所得168.5万元,并对其中1个审计项目罚款105万元,多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
另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293号),立信中联存在对欢瑞世纪(000892.SZ)2022年度财报审计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等问题,财政部没收该项目违法所得105万元并处罚款105万元。
2022年,欢瑞世纪在增值税本期实际抵减额为零的情况下,错误计提1540.46万元加计抵减额并确认为其他收益,导致当期多计其他收益1540.46万元。但立信中联在审计工作中仅获取并检查有关记账凭证,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应发现未发现欢瑞世纪多计其他收益问题。
据悉,立信中联为欢瑞世纪2021年至2025年审计机构,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关联方被通报,审计有重合
财政部此次通报的7个典型案例还包括3家公司:紫天科技(300280.SZ,已退市)、天马国药(873357.NQ,已摘牌)和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制药)。
经查,紫天科技拒绝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拒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通过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虚构采购业务,2022年度虚增预付账款8.12亿元;编制虚假货物签收和入库资料,2023年度虚增存货7.19亿元;其相关子公司编制虚假合同、虚假验收单,虚构采购业务,虚增相关年度营业收入2.73亿元、2.77亿元,虚增相关年度营业成本2.14亿元、6860.38万元。
这两年里,紫天科技的年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年审机构分别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泰国际,但签字注会均为田梦珺、任海春。
通报显示,亚泰国际隐匿关键审计工作底稿等重要档案资料,逃避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编制虚假审计工作底稿,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审计项目中未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存在职业判断错误,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
财政部在对亚泰国际暂停经营业务1年的同时,对签字注会田梦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对任海春暂停执业1年。
天马国药2023年度虚构人参、虫草花等原材料采购及领用业务事项,虚增营业成本2.4亿元;部分研发领用的产成品未实际出库,虚列研发费用363.73万元。
兴荣华为天马国药2023年审计机构,注会于晓平、尚华签署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通报显示,财政部没收兴荣华违法所得13万元,并处罚款39万元,签字注会于晓平、尚华被暂停执业3个月。经查,兴荣华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企业账面采购数据与仓库台账、检验台账的差异予以关注,未对研发领料进行检查,导致未识别企业通过虚构主要原材料采购、领用而虚增营业成本以及虚列研发费用的重大错报。
亚邦制药2024年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同一年度两份财务会计报告载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错误列报应由其子公司亚邦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股份)承担的反担保代偿损失,虚增相关年度营业外支出6555.98万元、营业外收入6555.98万元。
上述内容与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237号)列明的问题一致。该罚单显示,亚邦制药2022年单体财务报表虚增营业外支出6555.98万元,导致当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由盈利转为亏损;2023年虚增营业外收入6555.98万元,虚增当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另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235号、23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江苏分所在亚邦制药和医药股份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顺应亚邦制药不合理要求,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两名签字注会被暂停执业3个月。
亚邦制药与亚邦股份(603188.SH)为同一实控下企业。2025年,亚邦股份聘任天健所为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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