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迪勇闯IPO,真实产能成谜,公告上演“乌龙”闹剧

时间:2026-08-04 16:40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2 次

艾斯迪正在冲刺北交所IPO,但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下滑超过20%。信息披露质量同样令人担忧,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不止一次出现低级错误,本次IPO申报材料仍存在诸多疑问,涉及营业收入、产能等重要信息。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艾斯迪;证券代码:874498.NQ)主要从事汽车轻量化领域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正在冲刺北交所IPO。

据招股书,艾斯迪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的电驱系统、电控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热管理系统、车身系统、底盘系统等关键铝合金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非道路用车及其他行业。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长城汽车(601633.SH)、博格华纳、比亚迪(002594.SZ)、吉利汽车(00175.HK)等知名公司。

来源:摄图网

信息披露频现自相矛盾,真实产能成谜

天津鸿星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鸿星)为艾斯迪的控股股东,白宪龙为艾斯迪的董事兼副总经理。招股书“控股股东情况”处显示,白宪龙持有天津鸿星出资份额。

但招股书“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章节列示董事、高管的对外投资情况时,列示了其他多名董事持有天津鸿星份额,却未披露白宪龙该项对外投资信息。

艾斯迪(芜湖)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迪芜湖)为艾斯迪的子公司,据其于2025年11月编制的“轻量化镁合金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公司建设的“轻量化新材料技术高精密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及区域总部项目”已完成四次阶段性自主验收。

但首轮问询回复称,艾斯迪芜湖上述建设项目于2026年1月才完成第四次阶段性自主验收。

招股书称,2025年,艾斯迪的铝合金零部件铸造产能为1.85万吨。但我们登录艾斯迪官网发现,官网“关于我们”处显示,艾斯迪的前身艾斯迪远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年产2.5万吨铝合金铸件生产能力。

资料来源:艾斯迪官网

2025年,艾斯迪自产毛坯产量为14763.08吨,若以2.5万吨产能计算,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仅为59%。

不过,截至发稿时,艾斯迪官网已删除了关于产能的相关信息,并将“关于我们”处的公司名称更新为了艾斯迪目前的公司名称。

长城汽车为艾斯迪各期第一大客户。招股书“按下游应用领域区分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情况”处称,2024年,艾斯迪对长城汽车销售传统燃油车产品18945.91万元、新能源汽车产品7473.02万元。

按此计算,2024年,艾斯迪对长城汽车的销售金额应当不低于两者之和26418.93万元。但“前五大客户情况”处称,2024年,艾斯迪对长城汽车的销售金额为26417.99万元。

博格华纳为艾斯迪主要客户之一,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博格华纳动力驱动系统(天津)有限公司、博格华纳联合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为博格华纳的下属企业,艾斯迪向两家公司销售三电系统,2023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06.33万元、2198.59万元,合计2904.92万元。

但招股书称,2023年,艾斯迪向博格华纳销售三电系统的金额仅为2541.46万元,差异较大。

艾斯迪申报文件披露的与主要客户开始合作的时间也存在诸多矛盾。

例如,艾斯迪(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迪天津)为艾斯迪的子公司,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动力)为艾斯迪的主要客户之一。

招股书称,在“合作年限未包括艾斯迪天津业务拓展前身的合作时间”的情况下,艾斯迪于2013年开始与北汽动力合作。

但首轮问询回复“在手订单及客户稳定性”处称,同等情况下,艾斯迪于2011年开始与北汽动力合作。

此外,艾斯迪首轮问询回复披露的信息与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矛盾。

首轮问询回复称,2023年末,艾斯迪有研发人员91人。但据艾斯迪2025年11月披露的更正后的2024年年报,期初研发人员为90人。

事实上,艾斯迪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曾不止一次出现低级错误。

2025年12月3日,艾斯迪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时,曾发生上传的公告内容与名称不符的情形,公司12月4日晚间发布更正公告。

2024年12月31日,艾斯迪披露董事换届公告时,曾错误披露公司董事杨远宗“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直至2025年2月7日,艾斯迪才披露更正公告。

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升至四成,现金流与盈利背离

2023年至2025年,艾斯迪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683.20万元、73928.50万元、82757.47万元。其中,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48698.07万元,58080.25万元、64635.08万元,贡献公司收入的85.91%、78.56%、78.10%。

长城汽车为艾斯迪各年第一大客户,2023年至2025年,艾斯迪对长城汽车的收入分别为20202.40万元、26417.99万元、34172.25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35.64%、35.73%、41.29%,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并逐年提升。

同时,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艾斯迪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72.56%、75.39%、77.74%。其中,对各年第一大供应商河北新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占比分别为64.98%、58.39%、41.07%。

盈利能力方面,2023年至2025年,艾斯迪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16%、19.18%、17.82%,下滑明显。

2023年至2025年,艾斯迪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55.60万元、5540.08万元、6385.92万元,逐年提高;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92.76万元、4308.33万元、2498.69万元,逐年下滑,与盈利明显背离。

2026年第一季度,艾斯迪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0.29%至18346.96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20.89%至1145.77万元,明显高于营业收入的下滑幅度。公司表示,主要受毛利率下降等影响。

2023年至2025年,艾斯迪3次分派现金股利,每次分红金额均为1020万元,累计分红3060万元。

截至2025年末,艾斯迪已在境内取得90项专利成果,其中包括发明专利6项。

据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对于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先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才可以被授予发明专利。

不过,据国家专利局网站,2018年1月22日,艾斯迪天津同时申请了“一种无心磨床上料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号:201810057796.2)和同名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201820099314.5),两者的专利说明书相似,且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显示“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据艾斯迪招股书显示,上述两项专利均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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