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第三方联合存管被禁止

时间:2016-10-19 14:48 栏目:财富管理 编辑:chenjinghong 点击: 3,592 次

日前,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
意见稿”)。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简单概括为取得营业执照、在工商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其他条件。

而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号。”被认为是《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即禁止联合存管,彻底断开了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的联合存管之路,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成为接待资金的存管人。银监会对“委托人”的高门槛,一方面降低了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风险,同时也将进一步加速P2P行业的洗牌,并对此前与银行开展“联合资金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重大影响。银行资金存管的硬性指标一旦落地,对于很多中小型平台来说可能只有选择退出或谋求转型。

自十部委公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以来,仅有极少部分P2P平台接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管系统,根据盈灿咨询的统计数据,真正与银行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平台不足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5%,其中还有大部分平台采用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开展的“联合资金存管”方式完成资金存管。
据了解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
其中,银行直连是指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
而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目前包括富友支付、汇付天下、中金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
已与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行此类资金存管模式。

业内人士分析称,对P2P平台作为委托人的要求较为严格,P2P平台为实现业务的长远发展,首先应当注重存管的资质要求。
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有64家,其中上线联合存管系统的平台有24家。一旦该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实施,就意味着这些平台将要面临整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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