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跌破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家上市银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时间:2023-02-20 17:29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999 次

​近期,重庆银行、瑞丰银行及沪农商行等三家上市商业银行,因股票收盘价持续20个交易日跌破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纷纷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由现任董监高或持股超5%的主要股东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截至目前,瑞丰银行已经完成稳定股价措施的执行,沪农商行的相关措施正在执行中,而重庆银行刚刚推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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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推出稳定股价措施

2023年2月17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重庆银行;证券代码:601963.SH)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据重庆银行招股书披露的《稳定股价预案》,重庆银行A股发行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该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持续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期间发生股权变动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该行及相关主体将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另据披露于2023年2月6日的重庆银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该行2021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12.19元/股,经年度分红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调整为11.80元/股。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6日,重庆银行A股股票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收盘价都低于每股净资产,已经达到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提及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经2023年2月17日重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该行通过了《关于2023年稳定A股股价措施的议案》,推出了由该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在重庆银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

截至2023年2月6日,该项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增持重庆银行股份的主体具体包括:董事7人(林军、黄汉兴、冉海陵、刘建华、黄华盛、杨雨松、尤莉莉);高级管理人员5人(隋军、杨世银、周国华、彭彦曦、黄宁);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

按重庆银行披露的增持计划,上述合计12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从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重庆银行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0.25万元;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拟以不低于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增持该行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858.02万元,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2898.27万元。股票增持价格区间为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80元/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时间为,董监高自2023年2月6日后90天内,重庆渝富为2月6日后的6个月内。

沪农商行股价稳定措施正在执行中

2023年1月20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沪农商行;证券代码:601825.SH)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8日,沪农商行首发上市前持股超5%的主要股东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该行股份33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之比为0.03%,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965.44万元。截至公告日,浙江沪杭甬持有沪农商行股份占比为4.88%。

此前,据披露于2022年10月24日的沪农商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按该行IPO时的稳定股价预案,因沪农商行股价于2022年10月26日达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9.42元/股,已触发公司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2022年11月9日,沪农商行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显示,该行采取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超5%股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

具体来看,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主体分别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经营)、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资管)、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和浙江沪杭甬。上述5家主要股东在触发日(2022年10月26日)后以最近一个年度自沪农商行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5%增持该行股份。

其中,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国资经营和国际资管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7348.00万元,久事集团和浙江沪杭甬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3920.93万元。增持时间为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披露后6个月内。

此后,2022年11月15日和11月18日,沪农商行分别公告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国资经营和久事集团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该行股份1334.51万股和700.58万股,占沪农商行总股本之比分别为0.14%和0.07%,累计增持金额分别为7348.77万元和3948.77万元。

瑞丰银行已完成稳定股价措施

与重庆银行和沪农商行不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瑞丰银行;证券代码:601528.SH)在维持股价稳定方面已经先行一步。

2023年2月8日,瑞丰银行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以下简称:完成公告)。该公告显示,截至公告发布日,该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参与本次稳定股价增持的主体包括:在瑞丰银行领取薪酬的10名时任董事(章伟东、张向荣、严国利、秦晓君、马仕秀、沈祥星、张勤良、沈幼生、虞兔良、夏永潮)及在该行领取薪酬的3名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宁怡然、吴光伟、郭利根),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13名公司董监高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瑞丰银行股份7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之比为0.05%,累计增持金额为522.73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6.35元/股至8.09元/股。完成本次增持后,上述董监高合计持有瑞丰银行312.65万股,持股比例上升为0.21%。

此前,2022年5月26日,瑞丰银行披露的《关于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据公司IPO时的稳定股价预案,因2022年4月26日至5月26日,该行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截至5月26日,调整后2021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8.81元/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上述完成公告公开的增持成交价格区间(6.35元/股至8.09元/股),都未超过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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