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7 17:22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83 次
作为维康药业IPO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民生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此前,天健所及四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因维康药业项目被罚。
来源:摄图网
持续督导未尽责,民生证券、两名保代收到警示函
2025年10月21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公示《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绍忠、钟德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书显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维康药业(300878.SZ)IPO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其一,未充分关注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
其二,在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民生证券旗下两名保荐代表人任绍忠、钟德颂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据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民生证券、任绍忠、钟德颂出具警示函。
根据我们前期发表的《募集资金都不放过!这家公司从上市伊始,就成了实控人的个人取款机》,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控人刘忠良通过工程设备商对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部分募集资金。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7811.88万元、8950.65万元、1.47亿元和1.51亿元,占各期末净资产之比分别为5.64%、6.35%、10.43%和10.24%。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
此外,维康药业的两个IPO募投项目多次延期,建设进度莫名倒退。其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两度延期,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则更为严重。
维康药业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招股书显示,民生证券为公司IPO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任绍忠、钟德颂,项目协办人为包静静。
公司上市后的督导期应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直到2024年,维康药业的首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民生证券仍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从2020年至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都由两名保代任绍忠、钟德颂负责,2024年,持续督导人员调整为钟德颂和包静静。
在2020年至2023年半年度共计六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民生证券和两名保代始终未发现维康药业存在任何问题,也未采取任何相应措施。然而,2024年4月19日,维康药业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次月,民生证券发布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跟踪报告),公司存在实控人刘忠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等不规范事项。刘忠良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42亿元,其中占用募集资金1959.01万元。
2024年,维康药业对资金占用本金1561.02万元及相应利息补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实控人刘忠良累计占用的资金本金为1.57亿元,包含募集资金5400.05万元。
此外,民生证券在保荐总结报告书中称,对维康药业董事会四次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事项都已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所四名签字注会也因维康药业受监管
从申报IPO到2024年年报,维康药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都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招股书显示,维康药业IPO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陈素素、韩熙。从2020年至2022年,天健所每年对维康药业都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包括陈素素、韩熙、崔文正和吴慧。
2024年4月,维康药业针对违规支付工程设备款、收入确认跨期等事项对2020年至2022年财报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2月,浙江证监局官网公示《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5名注册会计师被出具警示函,陈素素、韩熙、崔文正和吴慧在列。
该决定书显示,在浙江证监局对天健所开展的合规性检查,以及对部分审计项目进行执业质量检查中,天健所存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四方面问题。
从项目执业质量方面来看,以维康药业项目为例,天健所及四名相关签字会计师存在收入截止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和函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来说,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在执行收入截止性程序时,天健所未考虑维康药业签收单回传不到位问题,导致收入截止的准确性偏差,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2020年,在执行函证程序中,存在收到两份回函的情形,天健所在收到二次回函时未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对函证过程未保持有效控制。
2023年和2024年,天健所连续对维康药业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慧和杨天将。
天健所两次出具保留意见的基础,主要是公司实控人占用维康药业资金,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多计长期资产,少计其他应收款,公司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实控人归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但由于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审计机构无法就资金占用金额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此外,2024年12月27日,维康药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2025年4月27日),上述立案调查未有定论。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我们在《募集资金都不放过!这家公司从上市伊始,就成了实控人的个人取款机》中提到的,维康药业2020年8月上市,次年净利润就开始步入下行通道,2023年开始亏损,与公司上市前的表现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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