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造假“帮凶”!A股又现签字注会获刑,给出多份虚假审计报告

时间:2026-05-22 17:07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8 次

针对中介机构配合造假,“行刑民”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强化。公安部近期通报一起上市公司造假案例,签署虚假审计报告的三名注会被判刑,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构成单位犯罪。

来源:摄图网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三名签字注会被判刑

近日,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发布《警方披露:上市公司董事长指使财务总监造假,虚增利润超8亿!》,通报一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

A公司2017年至2022年对外披露的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超8亿元,B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此外,2021年A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8亿元,发行文件采用的主要财务指标含有虚假内容,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2025年9月,季某等6人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刑。

A公司或为*ST金灵(300091.SZ;曾用简称:金通灵)。

根据我们前期发表的《六年财务造假都收标准审计意见,这家*ST公司需向股民赔偿7个多亿》,*ST金灵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财务造假。2021年,*ST金灵向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5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8亿元。

2025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ST金灵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处以罚金800万元。公司原董事长季伟等人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并获刑。

而对于*ST金灵存在虚假记载的2017年至2022年年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注会包括范荣、颜利胜、胡志刚。

2024年5月,江苏证监局已对三名签字注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的罚款。范荣、颜利胜分别被采取5年和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安部的通报进一步披露了案件细节以及后续处罚。

2017年,为顺利承接A公司审计业务,在明知A公司业务收入无可靠依据、审计项目组与A公司就收入确认方法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B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负责人、执行合伙人范某和合伙人胡某仍选择隐瞒审计风险,签订《业务约定书》,并在之后6年一直承接A公司审计业务。

在审计过程中,针对部分工程账目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范某、胡某给A公司“支招”,提议以供应商对工程项目进度的回函为确认收入的主要审计依据。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范某、胡某不仅认可A公司违反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方法,更是安排人员将体现真实进度的工程项目现场照片从审计底稿中抽离,有明显的犯罪故意。

此外,在范某、胡某的授意和默许下,颜某配合A公司滥用会计准则,随意变更应收账款计提方式、错误测算重大融资成分,甚至提议转让问题项目,抹除造假痕迹。

作为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本应严格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然而,范某等三人沦为财务造假的“帮凶”。2026年2月,三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年、一年六个月。同时,法院判处B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构成单位犯罪。

未尽“看门人”职责,多名会计师被刑事追责

A股市场上,签字会计师获刑早有先例。

例如,据裁判文书网公示的(2024)京03刑初80号刑事判决书,E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计师朱某和项目经理刘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十一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法院查明,2019年初,A公司筹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满足债券发行业绩要求,2019年3月,其子公司B公司与D公司就某影视剧项目签署虚假投资份额转让合同,并将合同签署日期倒签至2018年12月,以将该项目收益确认为A公司2018年度的业务收入。

朱某、刘某为A公司发布2018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两人在明知A公司意图虚增2018年度业务收入的情况下,配合完成上述合同造假行为,并以E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A公司审计报告,致使A公司发布的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5800余万元,虚增利润14500余万元,虚构数额均占实际数额30%以上。

该案件中的A公司或为北京文化(000802.SZ),其2018年年审机构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签字注会为朱耀军、刘文军。

根据北京证监局对中喜所及两名注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纪伙伴虚假转让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虚增收入3.58亿元。

经查明,中喜所在对北京文化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朱耀军、刘文军知悉相关项目转让协议实际并非在2018年签署,仍认可北京文化在2018年确认相关业务收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此,北京证监局没收中喜所业务收入66.04万元,并处以198.11万元的罚款,对朱耀军、刘文军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再如,据我们此前发表的《判了!中介机构变“造假帮凶”,多名注会因同一家ST公司受罚》,王某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在明知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问题的情况下,指使周某、吴某签字,推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

该涉案上市公司或为*ST动力(300152.SZ;曾用简称:科融环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2017年度年审机构,王子龙曾为亚太所首席合伙人,吴平权、周铁华为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签字。

经证监会查明,亚太所审计的*ST动力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动力将21个项目调试报告的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试收入,导致当年虚增利润717.88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17.16%。

证监会认为,亚太所在*ST动力2017年年度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例如,会计师在发现高毛利项目异常情况、临近资产负债表日收入显著增加等异常情形后,未进一步执行舞弊风险评估和应对程序,导致其未发现*ST动力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收入和利润的行为。

对此,证监会没收亚太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平权、周铁华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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