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销售经理曾行贿,向客户子公司采购价格或偏高

时间:2020-10-29 09:51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481 次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主要从事消防应急救援装备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主要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石油、化工、电力、煤炭、机场等单位专职消防队提供罐类、举高及特种类消防车产品,近期公司正在冲刺精选层。

在经营业绩方面,公司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959.86万元、29991.36万元、52198.77万元、17852.02万元,2019年的营收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相应年份的净利润分别为3742.44万元、1598.35万元、4263.54万元、1355.67万元,波动较大。经过研究我们发现,浩淼科技存在销售经理行贿,向客户子公司采购价格偏高,现金流紧张,持有往来银行股权等问题。

公司销售经理行贿,招待费居高不下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3)泰刑初字第0405号),2011年下半年,江苏省姜堰市消防大队向姜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购买两辆水罐消防车和一辆抢险救援化学洗硝车配备给该市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公司江苏地区销售经理窦某从时任姜堰消防大队大队长郑某处得到消息,并通过郑某获知标底后,在单一来源采购中故意抬高销售价格,以高于市场价格约30万元的价格中标采购项目。后窦某于2012年2月20日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郑某行贿人民币234800元。窦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被判行贿罪。产品销售金额高出正常金额30万元,公司是否知晓?想必是知道的吧,如果公司不知情,那么销售产品时公司连价格都不清楚,公司管理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呢?

还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招标费金额都较高。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的办公差旅费分别为462.73万元、508.74万元、511.05万元、88.88万元,分别占销售费用的18.31%、18.77%、13.94%、8.4%。而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在50人左右,也就是说,每人每年的差旅费金额在10万元左右,甚至高于销售人员的工资,这比较反常。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及招待费分别为333.34万元、426.24万元、611.75万元、219.79万元,占比分别为13.19%、15.72%、16.68%、20.78%,金额与占比都逐年增长。

此外,公司的招投标费用在2019也大幅增长,达到545.42万元,较往年同期上涨251.63%,但公司2019年的招投标次数为208次,反倒较2018年的341次减少133次,两者明显背离。

产品单价节节攀升,汽车底盘采购价格异常

公司还因为产品单价变动幅度过大遭到问询。报告期内,公司罐类消防车销售单价分别为66.14万元/辆、69.40万元/辆、98.59万元/辆和100.41万元/辆,销售单价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加29.19万元。浩淼科技解释称,主要原因系销售单价较高的泡沫消防车、干粉水联用消防车、干粉消防车销售占比由47.11%增加至58.32%。

我们注意到,泡沫消防车确实是影响公司产品单价的主要原因。泡沫消防车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占总营收的33.08%、42.53%、49.37%、41.91%。而该产品的价格波动非常大,报告期内销售单价分别为82.58万元、93.87万元、130.62万元、109.91万元,在经历2019年的大幅增长后,2020年的价格又迅速下跌。对于该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公司解释称主要为公司所售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受不同品牌汽车底盘价格、配备的电器仪表差异,且技术含量不尽相同等因素影响。

我们查询了泡沫消防车的具体销售情况,公司2019年向中国石化销售了25量泡沫消防车,平均售价在200万元以上,是引起平均售价上涨的主要因素。奇怪的是,同为石油企业,公司对中国石油销售了32辆泡沫消防车,平均售价在100万元以下,价格差距较大。对此,公司的解释是,中国石化要求消防车使用进口奔驰汽车底盘,因此成本较高。但是一辆奔驰底盘就能够高出其它汽车底盘100多万?这实在有些天方夜谭!

据悉,浩淼科技绝大部分奔驰车底盘是向中国石化下属企业中石化天津采购得来,公司还称因中石化天津代理的进口奔驰底盘具有价格优势,因此向其采购。据公司披露的采购价格显示,2018年向中石化天津采购42辆进口奔驰,单价为112.12万元,而第三方价格为96.97万元-131.96万元,看起来并不便宜。公司向天津浩物朗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进口奔驰单价为107.14万元,比中石化天津的金额便宜近五万元,关于底盘的采购价格,还需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

应收账款高企,现金流紧张

公司2017年至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35亿元、1.78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3.88%、45.15%、34.16%,营收账款占比较高。

另外,公司2017年至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51.00万元、-2754.56万元、-403.33万元,相应年份的净利润分别为3742.44万元、1598.35万元、4263.54万元,差异较大。据公司披露的情况来看,是存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变动导致了现金流的大幅减少,但仍然不能改变公司盈利后却没钱进账的事实。

公司此前还曾尝试创业板上市,据当时的招股书显示,2014年至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79.93万元、4466.35万元、-1455.65万元。公司2014年至2019年,6年合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6.12万元,也就是说,浩淼科技经营了6年,竟然大部分时间是资金净流出,局面堪忧。

为了缓解资金流紧张,公司只能向银行借款。譬如,据浩淼科技招股书披露,2020年7月,公司与明光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浩淼科技向明光农商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5日。2019年9月,浩淼科技与明光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约定明光农商行向浩淼科技提供循环借款额度2,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合计借款3800万元,足以弥补上述资金的缺口。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持有明光农商银行7.79%的股份,并向其委派了一名监事。那么,公司获取贷款的手续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影响该银行经营的情况?这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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