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频以“安全港条款”回避专利风险,是否合适?

时间:2020-11-09 16:20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842 次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皓元医药)的业务包括小分子药物发现领域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的研发,以及小分子药物原料药、中间体的工艺开发和生产技术改进,主要为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从药物发现到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规模化生产的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由于自身专利稀少,该公司众多化合物都涉及其它方专利,“安全港条款”似乎成为其护身法宝。

“安全港条款”能否回避专利问题?

皓元医药在售的工具化合物种类约为10000种,其中自主合成的工具化合物种类约为2600种。经评估申请并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29项,其中工具化合物合成方法专利为9项,占发行人工具化合物产品种类比例仅为0.09%。因此皓元医药在专利数量上饱受质疑。

上交所在问询回复中要求皓元医药结合同行业公司分子砌块、工具化合物种类数和相应专利的对应情况,说明公司化合物库种类数和专利数是否相匹配,相关化合物是否为专利过期失效下市场上成熟产品;发行人自身专利对应的化合物种类数及其占比;化合物库中是否存在专利期内产品,该类产品是否获得授权,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

对此,皓元医药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所从事的分子砌块、工具化合物业务系主要面向药物研发企业、科研单位及院校等,为其开展科学研究以及药证注册申报等用途,提供以“微克”、“毫克”、“克”为单位的小剂量试验用化合物。该部分化合物系用于医药研发阶段,属于各国以成文法或判例明确规定的专利权保护例外的情形,无需获得授权。

皓元医药上述解释依据的是专利法中的“安全港条款”。为了维持专利权的垄断性以及促进科学进步之间的平衡,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成文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判例中,均对专利权进行了限制,即利用存在第三方专利的产品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以及为获得该国药物所需要的行政审批的信息而进行的合理相关行为,不视为侵权。

但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135条对实验使用例外条例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其中明确规定了“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是指专门针对专利技术方案本身进行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其目的是研究、验证、改进他人专利技术,在已有专利技术的基础上产生新的技术成果。”

皓元医药销售的产品目前是在科学研究和实验中利用他人专利技术,并形成商品对外销售获利,并非是专门针对专利技术方案本身进行的科学研究和实验。皓元医药2017年-2019年,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收入分别为8125.49万元、15063.79万元、23568.29万元,都已经迈过2亿元的门槛,能否完全适用“安全港条款”,未来是否会有相关纠纷?这恐怕是个问题。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低毛利项目

2017年至2019年,皓元医药营收分别为1.74亿元、3亿元和4.0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72.56%和36.2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00.69万元、1841.42万元和7342.96万元,2018年和2019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22.7%和298.77%。

对于2019年公司业绩的高增长,皓元医药表示,公司2017年和2018年因员工持股计划分别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704.36万元和2278.00万元,导致前两年的净利润相对较低。

业务方面,皓元医药并不生产药品,而是生产生物医药领域中的一些原料,其核心产品为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属于科研试剂中的生命科学试剂。

2017年-2019年,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收入分别为8125.49万元、15063.79万元、23568.29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46.71%、50.41%、58.49%。而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53.29%、49.59%以及41.51%。

毛利率方面,2017-2019年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71%、68.29%、70.70%;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44%、34.78%、38.83%。综合毛利率达到58.03%。可以看出皓元医药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从盈利角度,远高于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盈利能力。

但是据招股书披露,皓元医药本次IPO拟融资6.5亿元,其中5亿元将用于安徽皓元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原料药和中间体行业在国内外均已经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相对较低,且从公司本身业务看,该业务的毛利率也较低。这样的情况下,将大笔资金投入低毛利率项目,未来皓元医药的盈利能力如何保障?可能也需要长期关注。

第一大供应商陷担保违约

供应商方面,邹平大展是公司报告期内长期第一大供应商,皓元医药报告期内向其累计采购总额约8260.54万元。

然而,根据问询回复函,邹平大展因借款互保造成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事项是,邹平大展为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及邹平大展等担保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引发金融借款纠纷。

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及邹平大展等担保方均未在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申请,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0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执行的借款本金金额总计12176652.33元,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邹平大展等担保方均未按期履行。2019年7月9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书,将被执行人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邹平大展等担保方纳入限制高消费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上半年,邹平大展依然是皓元医药最大的供应商,未来能否持续供货,可能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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