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金帝股份闯主板,10项“原始”专利实为继受取得

时间:2023-06-06 16:41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538 次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主要从事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正在冲刺上交所主板IPO。

招股书显示,凭借过硬的轴承保持架产品质量及技术先发优势,公司成功进入斯凯孚(SKF)、舍弗勒(Schaeffler)、恩斯克(NSK)等全球八大轴承公司,以及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烟台天成机械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轴承公司的供应商体系。

金帝股份称,公司被评选为高新技术企业,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轴承保持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参与起草了2项国家级轴承相关标准和2项工信部轴承行业标准。

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各期,金帝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2亿元、9.14亿元、10.97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31.7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0亿元、1.15亿元、1.26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7.01%。

不过,公司自无关联第三方受让的10项专利被招股书披露为“原始取得”,多个专利的名称存在错误。实控人亲属未提供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似乎也与往来余额不匹配。

来源:摄图网

10项“原始”专利实为继受取得

截至2022年12月末,金帝股份取得授权专利352项,其中,境内专利为350项,包括51项发明专利、272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外观设计专利。

招股书显示,在350项境内专利中,有51项为继受取得,金帝股份称系自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处受让。不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的数据,公司继受取得的专利或许不止招股书披露的51项。

例如,发明专利“一种电机冷却防止过载装置”(专利号:ZL202010037897.0)系金帝股份子公司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精密)于2020年11月自建德市丰斯电子有限公司受让取得,而招股书披露为“原始取得”。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再如,发明专利“一种方便安装的水下发电机”(专利号:ZL201910273971.6)系博源精密于2020年10月自宁波润爵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但招股书同样披露为“原始取得”。

类似情形还包括“一种冲压模具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ZL202010081795.9)、“一种材料表面处理工具”(专利号:ZL201811435273.3)、“一种具有定心功能的风能发电机机壳加工装置及加工方法”(专利号:ZL201811118451.X)、“一种铸铁件用上漆装置”(专利号:ZL201810930827.0)、“一种单齿轮传动的单刀铜排开孔设备”(专利号:ZL201810334850.3)、“一种单齿轮传动的可移动式铜排开孔设备”(专利号:ZL201810334851.8)、“一种地脚螺栓机的成型方法”(专利号:ZL201710582839.4)、“基于金属板材的耐湿热性能自动检测装置”(专利号:ZL201710620115.4)。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0项专利无一例外均为发明专利。

除了将10项继受取得的专利错误披露为“原始取得”以外,招股书还写错了部分专利的名称。

例如,招股书将专利号为ZL201520462492.6的专利名称披露为“一种轴承保持架中心径测量工装”,但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该专利名称应为“一种轴承保持器中心径测量工装”。而类似的将“器”错写成“架”的情形亦不在少数。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将专利号为ZL202120673243.7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披露为“一种轴承保持架的浸塑冷却装置”,而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该专利名称应为“一种轴承保持器的浸塑冷却装置”,申请于2021年4月1日。同日,公司还申请了名为“一种轴承保持器的浸塑冷却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2110365075.X),且两项专利的发明内容高度相似。

据《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金帝股份似乎应当先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再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但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均已获得授权,并列示于招股书“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境内专利情况”处。不知为何,招股书写错了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但正确披露了发明专利名称。

关联交易与往来余额不匹配,实控人亲属未作股份锁定承诺

金帝股份的实控人为郑广会、赵秀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7.70%股份。

聊城市圣通冲压配件厂(以下简称:圣通冲压)、聊城市双园轴承配件厂(以下简称:双园轴承)、聊城市欧伟金属制品厂为金帝股份的供应商,但其销售给公司的保持架产品均来自于实控人郑广会姐夫郭佃振的轴承保持架生产业务,郭佃振本人并未设立公司经营轴承保持架生产业务,故通过与上述企业合作的方式实现对金帝股份的销售。

其中,圣通冲压已在2020年1月17日完成税务注销。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圣通冲压仅2020年与公司存在关联采购,金额为0.18万元。但结合申报稿数据,公司2019年、2020年末对圣通冲压的应付账款分别为14.41万元、42.79万元,在2020年增加了28.38万元,远超出公司当期对圣通冲压的关联采购金额。

类似情形还发生在聊城市宏晟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晟新能源)的关联采购上。

宏晟新能源为实控人赵秀华妹夫张令涛任监事、实控人郑广会表兄弟李纯友控制的企业,招股书将其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2020年公司对宏晟新能源有关联采购17.13万元,而期末应付账款为130.60万元,较2019年末的92.81万元增加了37.79万元,是当期关联采购额的2.21倍。

而在关联销售方面,审计报告显示,金帝股份2019年末对双园轴承有应收账款199178.69元,计提坏账准备9958.93元,以此计算,计提比例为5%,即公司对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但招股书称,金帝股份2019年对双园轴承并不存在关联销售,不知这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究竟从何而来?

另外,郭鑫是实控人郑广会的外甥,持有员工持股平台聊城市鑫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创源)1.75%的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所持股份应比照该股东本人进行锁定。

但招股书显示,郭鑫并未提供股份锁定承诺,鑫创源作为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自实际取得股份(即2021年12月21日金帝股份股东名册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且,根据鑫创源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其未对员工持股流转、变现进行特殊约定。

2019年12月、2022年5月,金帝股份分别派发现金股利5769.50万元、3286.60万元,合计9056.10万元。而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资85891.4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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