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0 16:55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91 次
从主板到创业板、再到北交所,通领科技的IPO之路已经走了快十年。从最新申报材料来看,公司披露的部分销售、采购金额仍存在疑问,还存在发明内容高度相似的专利。为了厘清疑问,我们向公司发函求解,公司予以答复。
据招股书,通领科技(834081.NQ)是一家集产品研发设计、模具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汽车内饰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门板饰条、主仪表饰板、中控饰板等,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
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分别取得营业收入8.92亿元、10.13亿元、10.66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65亿元、1.12亿元、1.31亿元,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双增长。但公司预计2025年收入同比下滑6.18%至10.87%,归母净利润仍同比增长14.63%至26.09%。
来源:摄图网
多处购销数据“打架”,通领科技如此解释
通领科技主要作为二级供应商向整车厂提供内饰件产品,客户分为整车厂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各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34%、61.79%、61.15%、52.40%,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大众集团、上汽集团、一汽集团的销售占比合计分别为48.99%、46.57%、47.5%、38.94%。
值得注意的是,通领科技披露的部分销售金额存在疑问。
例如,首轮问询回复披露前五大整车厂客户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一汽大众分别销售10552.73万元、8700.36万元、9215.73万元、3454.18万元。但二轮问询回复显示,公司各期对一汽大众的销售额分别为10552.73万元、8700.36万元、9215.73万元、3463.92万元。两处披露的2025年上半年销售额存在差异。
就上述问题,我们向公司发函求解。通领科技解释称,首轮问询回复中的3454.18万元为直接客户一汽大众的销售额,3463.92万元则包括对一汽大众成都分公司的销售额,系口径差异所致。
同时,通领科技招股书披露,一汽大众为一汽集团的子公司,但2022年公司对一汽集团(合并口径)的销售额为10496.50万元,不及问询回复披露的同期对一汽大众的销售金额10552.73万元。
对这一差异,公司解释称,招股书中对一汽集团的收入统计口径为直接客户为一汽集团的收入,包括一汽大众和一汽集团下的其他主体,其中对一汽大众的收入为10552.73万元,对其他主体的收入为-56.23万元,一汽集团下其他主体当期未产生收入,相关负数金额系收入暂估差异导致。
再如,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重庆)是第一大零部件供应商客户,2023年销售收入为8227.75万元。但二轮问询回复显示,2023年通领科技对延锋重庆东莞分公司的销售额为8228.04万元,超出对延锋重庆的整体销售额。
通领科技回复称,二轮问询回复中披露的销售额为营业收入口径,一轮问询回复中系主营业务收入口径。
在采购方面,类似的信披疑问也不在少数。
例如,通领科技对境外供应商库尔兹采购薄膜,采购对象包括德国主体LEONHARD KURZ、BURG DESIGN和境内主体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兹合肥)。
首轮问询回复“主要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库尔兹合肥分别采购11664.61万元、11083.04万元、9910万元、2930.94万元;但二轮问询回复称,各期向库尔兹合肥分别采购11664.61万元、11050.34万元、10007.50万元、2963.44万元。两处披露的采购金额仅2022年相同,其余各期不仅金额不同,在高低方向上也出现变化。
公司在回函中表示,首轮问询中的采购金额仅报告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薄膜类原材料的金额。而二轮问询中,金额包含薄膜材料和其他材料的采购金额。
但这无法解释2023年二轮问询中的采购额小于首轮问询采购额。通领科技在回复中称,这是因为2023年有其他材料退货。
此外,首轮问询回复还显示,2025年上半年,通领科技对库尔兹合肥、LEONHARD KURZ、BURG DESIGN分别采购2930.94万元、512.54万元、183.56万元,合计3627.04万元。而据招股书,库尔兹作为当期第一大原材料供应商,合并口径的采购金额为3620.69万元。
外销毛利率明显高于内销,“雷同专利”技术方案存在差异吗
招股书显示,通领科技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已获取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
《专利法》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但通领科技存在多项雷同专利。例如,2018年10月25日,公司同时申请“斜面顶出机构和可用于斜面成型的模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说明书显示,两项专利的发明内容高度相似。目前,这两项专利均已获得授权,且都列示于通领科技招股书中。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通领科技回复称,虽然专利名称相同,但是技术方案存在差异,因此不适用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通领科技的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最后一期占比已经超过50%。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30%、33.52%、35.12%、37.91%,高于各期境内主营业务毛利率21.82%、22.10%、24.59%、25.43%。
与四家可比公司相比,通领科技境内销售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均值相差不大,但境外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上述期间,可比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1.74%、21.96%、21.15%、19.36%,较通领科技分别低8.56个、11.56个、13.97个、18.55个百分点,差距逐渐加大。
通领科技回复称,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可比公司产品类型存在差异、新建生产基地的产能利用率波动、软硬件投入增加等因素导致,并非行业普遍存在的因素所致。
而2017年通领科技首次IPO申请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提出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针对公司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毛利率。
原第一大股东清仓退出,估值一年内上涨46.5%
通领科技的上市之路并不顺利。2016年公司筹划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但在2017年底的证监会发审委会议上未能通过审核。2022年6月,公司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目标板块改为创业板。2024年6月,通领科技宣布改道北交所。
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通领科技首发申请被否决时,发审委关注五方面问题,第一条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发审委关注到,通领科技认定董事长项春潮为实际控制人,项春潮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3.8597%,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64.0774%的股权。而当时的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江德生作为技术支持与经营管理者,持股比例为27.6460%。
在第一大股东江德生直接持股比例超过实际控制人项春潮的情况下,发审委要求通领科技说明:认定实际控制人为项春潮的理由是否充分,未将江德生与项春潮等人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本次北交所IPO申报材料,通领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项春潮及其子项建文、项建武,三人也是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30.73%。其他股东的直接持股比例都不超过5%,江德生则已经退出持股。
2020年2月,江德生离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离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2024年12月清仓减持,将剩余的4.14%股份以18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博华。按该价格计算,通领科技整体估值约为8.42亿元。
而通领科技计划通过本次北交所IPO发行不超过1560万股募资4.11亿元,按发行上限计算,公司发行前估值12.34亿元。与江德生一年前退出时的估值相比,IPO估值上涨约46.5%。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月至10月,通领科技购买购物卡,用来支付江德生及其子江经纬、公司实控人项春潮、项建武4人的奖金,涉及金额717.95万元。
报告期内,通领科技及实控人家族多次受到监管。
2022年9月,因未及时披露签署辅导协议、向证监局报送辅导材料,公司及董事长项建武、董秘兼财务总监彭建平被股转公司口头警示。
同月,通领科技和实控人项春潮收到监管工作提示,违规事项与增持有关。项春潮的配偶郑锡平、姐姐项小兰和项建武的配偶张娜在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四次增持,导致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加到70.63%。但通领科技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和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后进行补充披露。
2024年11月,因“公司代实控人、关联方垫付欠缴个税但未及时按相关要求审议并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通领科技、实控人项春潮、项建武以及董秘兼财务总监彭建平被股转公司口头警告。
2024年12月,因股份代持违规事项,公司及实控人项春潮被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沈岩翔代项春潮持有通领科技股份37.5万股,构成股份代持违规,通领科技未及时披露相关代持情况。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