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虚增收入280亿,这家公司竟全部收到标准审计意见

时间:2025-11-24 17:18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2 次

2016年至2019年,成龙建设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80.33亿元,占其披露营业收入的65%;累计虚增利润30.81亿元,是其披露金额的近1.7倍。但这四年里,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全部收到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项目经办律师已经收到监管罚单,部分中介机构被债券持有人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摄图网

成龙建设原实控人再收罚单,上交所无法取得联系

2025年11月21日,上交所网站发布《纪律处分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送达公告。

上交所对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龙建设)时任董事、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刘美产,时任董事长方汝腾,时任财务总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项超锦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刘美产终身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公开认定项超锦5年内不适合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

因上交所无法与刘美产、方汝腾、项超锦取得联系,以公告形式向三人送达有关纪律处分意向书。

《意向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在刘美产决策并组织下,成龙建设以其广州分公司、温州分公司、福建分公司为主要造假实体,通过虚构客户、虚构项目、伪造合同等虚构轨道交通板块和建设板块相关购销业务,同时在公司财务部账套上增加虚假记账凭证生成虚假财务账套即信息披露的对应账套,实施财务造假。成龙建设将信息披露对应的账套、相关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

上述行为导致“17成龙03”“18成龙01”和“19成龙01”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成龙建设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80.33亿元,虚增利润(扣除虚增业务成本后,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资产减值等其他调整,下同)30.81亿元。

其中,2016年至2019年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4.97%、72.48%、67.06%、56.66%,各年度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19.92%、186.94%、136.98%、144.95%。

2016年至2019年,成龙建设定期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合计为430.5亿元,按此计算,4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占合计披露值的65.12%;定期报告披露的营业利润合计为18.27亿元,按此计算,4年累计虚增利润占披露营业利润合计值的168.66%。

此前,浙江证监局已对成龙建设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成龙建设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且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和2021年半年报,浙江证监局对成龙建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对刘美产、方汝腾、项超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450万元、420万元、400万元。上述罚款金额合计3420万元。

同时,浙江证监局对刘美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项超锦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美产因刑事案件被拘留,项超锦涉嫌相关犯罪被刑事立案侦查。

除了上述三人外,浙江证监局认为,成龙建设时任董事方小香、时任监事方增君、时任高管骆根林、吴樟星在成龙建设披露上述年度报告和募集说明书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四人出具警示函。

1年内两度变更实控人,信披却不及时

据17成龙01(143052.SH)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债券募集时,刘美产、刘伟斌、方汝腾、方小香合计持有成龙建设100%的股权,公司实控人为刘美产。其中,刘美产和刘伟斌为父子关系,方汝腾和方小香为兄妹关系,方汝腾和刘伟斌是舅甥关系。

2019年11月,刘美产、方汝腾、方小香与云南云易投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中机科创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被吊销;以下简称:云易投)签订协议,向云易投转让成龙建设股权。转让完成后,云易投、刘美产分别持有成龙建设70%、30%股权,云易投成为成龙建设的控股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于2020年4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成龙建设迟至2020年5月11日才披露临时公告,且未能完整披露股权转让交易的背景及具体方案。

其后,成龙建设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再次变更为刘美产,并于2020年11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成龙建设未能及时、主动予以披露,经督促,迟至2020年11月11日才披露临时公告,且未能完整披露股权转让交易的背景、具体方案、对偿债能力的影响等信息。

因成龙建设存在上述违规事项,且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不一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浙江证监局对成龙建设、刘美产、项超锦出具警示函。

2020年11月30日,成龙建设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因未履行对杭州金檑钢铁有限公司的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月6日,成龙建设存在不良债务合计20444.02万元,公司3项资产被查封。2021年9月22日,法院受理成龙建设破产清算。

连收4期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办律所已被罚

成龙建设发布的2016年至2019年年报显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为其2016年至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注册会计师王永诗连续四年为成龙建设财务报告签字。

2025年9月,永拓所及王永诗等注会因在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2016年至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永拓所及王永诗等注会对于三鼎控股合并金华市伟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达置业)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中未见确认伟达置业股权转让款真实性的访谈、走访记录;未见伟达置业股权转让款支付的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的核对记录;未见查询伟达置业2016年、2017年工商变更登记的记录。

作为成龙建设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的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所)及经办律师夏晓亮、蒋朝镖于2025年6月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天册所在为成龙建设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从事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4项问题。

第一,查验计划、内部讨论及复核记录缺失。第二,天册所对成龙建设及其子公司、董监高的合规情况,公司合同、项目情况,纳税情况等进行查验过程中,网络查询记录留痕不规范,部分网络查询记录、分析判断留痕缺失,部分书面审查、访谈笔录留痕缺失。第三,天册所对成龙建设审计报告材料、纳税申报材料进行查验过程中,对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进一步查证的留痕缺失。第四,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

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17成龙03”“18成龙01”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000783.SZ),“19成龙01”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国都证券(870488.NQ)。

据国都证券2025年半年报,“19成龙01”债券持有人北京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产品相继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发行人成龙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各中介机构为被告,国都证券为被诉中介机构之一。原告要求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诉讼请求赔偿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合计金额为5088.26万元。上述案件均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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