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主五年欲转手,好利科技实控人或赚165%,一致行动人暗中减持离场

时间:2026-08-28 17:09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0 次

汤奇青自2021年成为好利科技实控人,但未披露与康伟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好利科技连收信披罚单。目前,汤奇青正在计划转让实控权,收益率或高达165%,而康伟通过上海臻桤骏以及代持方早已大幅减持。

来源:摄图网

实控人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好利科技收罚单

8月27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SZ)发布公告追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硕矩)由公司实控人汤奇青的原一致行动人康伟实际控制。

同时,好利科技公告表示,公司及实控人汤奇青等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具体来看,2023年3月21日、2024年3月26日,好利科技先后发布公告表示,拟向上海硕矩转让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曲速)31.82%、18.23%的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7000万元、919.78万元。

经查,前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好利科技未对前述股权转让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

厦门证监局表示,康伟作为好利科技实控人汤奇青的一致行动人,未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好利科技时任董事长陈修、时任董事汤奇青、时任总经理芮斌、时任董秘刘昊德未勤勉尽责。

因此,厦门证监局对好利科技及上述5人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同步下发监管函。

2025年7月,证监会曾向康伟、汤奇青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了两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据决定书及公司公告,2020年9月,好利科技原实控人通过其控制的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向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桤骏)协议转让好利科技18%股份,向王某宇(王翔宇)协议转让好利科技11.91%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21年1月完成过户。

经查,上海臻桤骏为康伟实际控制的企业,王翔宇前述股权收购为代康伟持有,也就是说,康伟间接受让好利科技29.91%股份。

2021年3月,汤奇青以协议转让方式,自好利来控股处受让好利科技5.47%股份;2021年5月,汤奇青以收购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亚洲)100%股份的方式间接收购好利科技24.52%股份。

汤奇青合计受让好利科技29.99%股权,2021年5月22日,好利科技公告汤奇青为上市公司唯一实控人。

汤奇青收购好利科技5.47%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剩余24.52%股权则是通过承接好利科技原实控人债务的方式取得。然而,截至2022年末,汤奇青已偿还债务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康伟实际控制的企业。

经查,康伟深度参与好利科技经营管理,多次主导、参与决定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包括公司部分高管提名选用及薪资待遇、资本运作项目、分红送股等。

证监会认定,康伟、汤奇青是收购好利科技29.99%股份的一致行动人,康伟是好利科技的实控人之一。康伟、汤奇青隐瞒其一致行动关系,未配合好利科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披露汤奇青为唯一实控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因此,证监会对康伟、汤奇青罚款400万元,其中由康伟承担250万元、汤奇青承担150万元。

此外,由于汤奇青于2024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好利科技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均被年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收购芯片企业后不久就转让,折价超过20%

此次罚单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好利科技在2023年、2024年两次向上海硕矩转让合肥曲速股权。合肥曲速是好利科技收购取得的子公司,最初计划收购的主体为浙江曲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曲速)。

2021年8月30日晚间,也就是汤奇青入主三个月后,好利科技发布公告表示,拟向浙江曲速增资,若公司最终决定投资,持股比例将不低于51%。浙江曲速的主营业务为智能计算视频芯片和GPU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2022年5月25日收盘后,好利科技发布公告表示拟变更对外投资事项,由浙江曲速新设子公司合肥曲速,并将其核心业务注入合肥曲速。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以合计10020万元对价获得合肥曲速50.05%的股权。

2022年7月21日收盘后,好利科技发布公告表示,合肥曲速完成股权登记变更。

好利科技首次披露拟向浙江曲速增资前,股票收盘价(前复权,下同)为17.33元/股,上述公告期间,最高上涨至36.5元/股,涨幅达到110.62%。

然而,就在收购完成8个月后,2023年3月21日,好利科技宣布转让合肥曲速控制权,随后,公司股价一度下跌至8.22元/股。

通过两次转让,好利科技所持有的50.05%合肥曲速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硕矩,对价合计为7919.78万元,较其初始投资成本10020万元折价20.96%。

好利科技控制权面临再转手,汤奇青、康伟或收益颇丰

2026年7月6日,好利科技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实控人汤奇青与厦门产投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旭昇亚洲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厦门产投转让公司3293.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转让价格为18.13元/股,对应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97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前,旭昇亚洲、汤奇青分别持有好利科技24.52%、5.47%的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29.99%,股权转让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11.99%。厦门产投将成为好利科技的控股股东。

公告显示,2021年,汤奇青收购好利科技5.47%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81亿元,收购旭昇亚洲100%股权进而间接收购好利科技24.52%股权的交易对价为3.70亿港元,当时约合3.07亿元人民币。

以此计算,汤奇青本次通过旭昇亚洲向厦门产投转让好利科技18%股权的收益率为165%。

此外,康伟控制的上海臻桤骏,以及为康伟代持股权的王翔宇早已大幅减持。

具体来看,2020年9月,上海臻桤骏、王翔宇分别受让好利科技18%、11.91%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5.58亿元、3.69亿元,2021年1月完成过户。

2021年9月,上海臻桤骏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好利科技1.09%的股份,成交金额为3601.09万元。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上海臻桤骏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好利科技2.72%的股份,成交金额合计11501.23万元。

2022年4月,上海臻桤骏与孙剑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孙剑波转让好利科技5%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8680万元。

2022年7月、10月及2023年12月,上海臻桤骏3次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好利科技4.18%股权,成交金额合计22241.88万元,其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

此后,由于上海臻桤骏不再是好利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未再披露其持股变化情况。

不过,根据定期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上海臻桤骏再次减持了好利科技2.33%股权;截至2024年中报,上海臻桤骏已退出好利科技前十大股东行列,也就是说,其持股比例低于好利科技该期末第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0.54%。

若仅计算好利科技披露的减持数量对应的收益情况,上海臻桤骏从18%减持到4.9999%合计套现5.6亿元,对应收益率约39%。

王翔宇则于2021年7月、12月及2022年6月、9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好利科技股权至4.9999%,减持金额合计3.13亿元,对应收益率约46%。

其间,王翔宇因违规减持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王翔宇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且违反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2%的规定。

截至2022年末,王翔宇的持股比例进一步降至4.43%,2023年一季报退出前十大股东,其持股比例应低于第十大股东的0.6%。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臻桤骏、王翔宇的减持行为集中在2021年、2022年,启动时间在好利科技筹划收购合肥曲速前后。根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康伟曾主导或参与决定好利科技资本运作项目,不知是否与好利科技收购合肥曲速事项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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