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了!汉德股份董事长早 就因单位行贿被抓

时间:2016-09-28 16:08 栏目:金色光 编辑:chenjinghong 点击: 4,3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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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武汉汉德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德股份 代码:834170.oc)对外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称汉德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家属的通知,高永辉因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被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拘留,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调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公司管理层将会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合法合规。

而该公告语焉不详,并未对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永辉被拘留的原因做过多的解释说明。

投资有道记者在查询湖北省相关方面的对外公布的信息时发现,在6月12日至6月18日发布的一周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中提及到了高永辉一案:“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高永辉、吴传信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从这个时间点上看,汉德股份的老大其实在一个多月前就“进去了”,但为什么公司现在才发公告了?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其公司电话想对相关信息作进一步了解,该公司先是声称不接受采访,后称要询问相关负责人再给记者答复,截止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应。

汉德股份于2015年11月11日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阀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与工业自动化仪表系统集成服务的公司,据其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14年尚且能够盈利49.47万元,到15年就已经亏损了53.75万元。高永辉直接或间接持股1402.2万股,持股比例为73.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目前,高永辉一案的详细信息及进展尚未有所披露,高永辉所涉及到的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调查: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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