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P! 新三板或将开始明令禁止公司对赌

时间:2016-10-18 14:00 栏目:金色光 编辑:chenjinghong 点击: 3,762 次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预计今后挂牌公司在定向增发融资过程中,对于做市转让企业,大股东与增资方之间将不能进行股权对赌,而协议转让企业的定增对赌暂时不受影响。

多位券商人士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负责人对投资有道记者表示,目前该消息还没有正式的官方说法,是否真实不得而知。

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这个政策是真的,想来更多的会是保护做市商的利益避免大的波动,毕竟对赌协议一般是投资人与企业内部签订的协议,做市商并不知情。一旦对赌失败大股东回购,做市操作上会有难度。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对赌是普遍存在的,监管机构可以不认可,但法律上并不禁止。

对赌失败势必导致股权变动  影响到做市操作

在新三板挂牌和定增中,对赌协议是广泛存在的。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015年8月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签署了395份对赌协议,其中企业及原股东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近百份。“对赌协议一般是投资人与企业内部签订的协议,做市商并不知情。一旦对赌失败大股东回购,做市存在操作性的问题,操作上会有些难度。”有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也对记者表示:“企业如果做市转让,它的交易规则就发生了变化,他进来的钱以后就退不回去了,因为有做市商的存在。而一旦做市,企业的股东就会非常多。做市以后,买卖都得通过做市商,如果对赌失败,想要实现回购是很困难的。”

所谓对赌协议就是投资方在与融资方达成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的一种提前约定,对赌双方在协议到期时视条件成就情况而行使相应的权利。简单说来,对赌协议其实也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对对赌条款的科学设计,在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激励被投资单位的发展。

目前对赌标的一般有财务业绩、非财务业绩、上市时间和企业行为四种形式,其中财务业绩是对赌标的中最常见的形式。

在我国,企业首发上市过程中对赌协议是明确禁止的,因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股权明晰,对赌条款的存在会让企业的股权在对赌期间处于不稳定状态,因而对赌协议也为监管部门所禁止。而对于企业挂牌新三板,对赌协议的问题倒没有被明列禁止,股东可以参与对赌,但挂牌主体不可以。

对赌可能会持续存在

“对赌本身不公平,投资有风险,风险与收益是对称的,转移风险只享受收益是不合法律要求的。”一家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的董事长表示,“而且现在三板是个僵尸市场,这个规定没啥影响,我们已经转向海外融资了。”“其实对赌条款监管部门一直都不太认可,影响有限。”另外一家挂牌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所以这个政策如果出台,影响也不会太大,对赌已经成了投资机构的习惯动作。”他认为,即使政策出台,也不一定就能完全禁止对赌行为。而上海一家创新层企业的董秘觉得,企业定增没必要签署对赌,机构看中了就投,企业自身发展良好才是关键。现在的市场已经过了靠炒作的时代了,必须要有很好的实力支撑,才能走得更长远。

“投资机构的钱不是自己的,我们是代理、募集客户的资金去投资,所以我们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张弛说道,“投资的最根本因素就是企业的利润情况,或者预计利润情况,尤其是在企业业绩大幅上涨、企业估值大幅提升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要签对赌协议。这是保护出资人的唯一方式,也能让企业有一种压力去把承诺的业绩完成。”

上述券商人士认为,对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投资风险。但目前市场上融资难是显而易见的,是否愿意为了融资而跟投资机构对赌,关键还要看企业自己。至于如果做市转让企业的定增真的不允许大股东对赌,是否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有业内人士表示,实际操作中,如果想融到资金,没有大股东承诺保本,是很难融资成功的。A股的很多定增背后都有大股东承诺,这个是普遍的现状。监管机构可以不认可,但法律上并不禁止。所以到一定阶段,大股东个人可能还是会选择对赌。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

读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