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壹环保增发欺诈事情有下文, 公司继续发布忽悠公告,中介责任何在?

时间:2016-11-14 16:02 栏目:金色光 编辑:chenjinghong 点击: 4,493 次

 

 

好吧,也许是泰壹环保的人比较健忘,那我们帮着他们一起再来回忆下整个事情的大致经过。

《投资有道》曾经报道过投资者王先生(化名)在2015年8月投资百万元参与了在新三板挂牌的重庆泰壹环保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泰壹环保,股票代码835986.oc)的增资扩股,根据协议投资人将投资款汇入泰壹环保收款账户,并取得盖有泰壹环保公章和时任泰壹环保法定代表人张小满签字的《股权证书》,以及盖有泰壹环保公章的“收据”。

 

而在《增资扩股协议》中,该公司明确了“增资扩股认购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价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股份托管交易中心(若有)的相关要求与乙方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这条意思很确定:第一,是增资扩股行为,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第二,投资人需到工商实名登记备案,不是代持。

王先生在今年的8月还与泰壹环保曾经的董事长、增资扩股直接参与人张小满见面商谈回购事情。正是因为商谈不成,公司一再推脱,王先生走投无路才到投资有道这里来投诉的。

整个事情非常简单、明确,而且公司的当时的董事长亲自参与了,那么为什么现在还要“内部调查,尚未得出具体结果”。我们不知道该公司的基本诚信何在?

而据记者掌握的信息,该公司在本刊的报道发布之后,已经开始私下接触投资者,要求谅解,并与“主办券商一起出一个整体解决方案”。

中介责任何在?

作为泰壹环保的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虽然在10月21日对外发布了风险提示警告,但是对于泰壹环保在对外回应公告中的不实内容与隐瞒的相关信息却并没有进行核查与追究。

据王先生透露:泰壹环保的增资扩股除了他之外还涉及多位投资者,总投资金额可能高达1700万元。1700万元如果全部都是直接汇入该公司的账户,对一家新三板公司来说并不算一个小数目,在公司的银行回单及相应的财务凭证上一定有所体现,那么该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就硬是没有发现?!显然,在这起“增发欺诈”事情中,不管是主办券商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存在着失职的情况。中介机构的责任和担当何在?

另外,据《投资有道》记者了解到王先生之所以与该新三板公司签订合同,是通过上海的一家名叫上海中铃金融的公司作为中介机构而入股。事后,中铃金融却声称泰壹环保这个项目是他们从上海永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担过来的一个项目,且帮王先生介绍泰壹环保这个项目的销售目前已从中铃金融离职。

《投资有道》记者曾致电永耀财富的负责人张金慧,他并没有否定这个事情,但又称对此事不太方便回应。而据中铃金融的曾经的工作人员称,中铃金融现在已经处于倒闭的状态。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

读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