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定增旧账被翻出,海斯迪“花式”违规有套路

时间:2018-03-14 15:38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389 次

这家公司两年前的定增旧账被方正证券翻出,并出具了风险提示公告,深查之下发现其定增存在“花式”违规,猫腻颇多。此外公司近两年负面信息太多,让人缺乏安全感。

新三板市场中企业违规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违规中有些行为也十分奇葩。最近方正证券在督导中也发现了一起奇葩的违规事件,起因是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斯迪 证券代码:831997.OC)在实施2015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时涉嫌存在发行违规的情况。

发布奇葩定增方案

2017年12月26日主办券商方正证券出具了关于海斯迪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提示公告,称2015年12月28日,海斯迪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发行对象不确定、发行价格不确定的《股票发行方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表面上看这些发行股票前的各项铺垫工作都做的很到位。

但是具体分析海斯迪的股票发行方案后发现,这份定增方案比较奇葩。一般挂牌公司披露发行方案时都会披露发行对象,遇到发行对象不确定的情形,通常也会按照规定进行说明。海斯迪2015年5月第一次定增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情形,当时发行方案中规定认购人是“现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反观2015年12月份的这次股票发行,发行方案中说根据相关规定,“本办法所称股票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并将特定对象范围限定在“公司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笔者的感觉就是海斯迪时刻有一种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冲动。

第二个让人深感奇葩的是,此次定增方案连价格都没有说明,而仅仅是说了一个范围。发行方案显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区间为13元/股-15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意向投资者对公司的整体估值,结合公司成长性、行业前景、并参考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市盈率等多种因素,以询价的方式确定。这种比较奇葩的发行方式,海斯迪真当自己公开发行新股呢。

这份比较奇葩的股票发行方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终止发行,主办券商获悉后对此事做了风险提示。

一边签订代持协议,一边收取“意向认购款”

方正证券出具的这份公告还透露出了更加让人瞠目结舌的情形,那就是实控人看似急不可耐,一边签订代持协议,一边收取“意向认购款”,这明显是违规的,甚至搞不好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公告是这样说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晓云在上述发行方案披露前后存在与‘投资者’签订《委托持股协议》,并向其收取‘意向认购款’的情况。同时,主办券商亦发现公司可能知悉上述情况并涉嫌违规进行股票发行”,而这些情况公司及实控人张晓云均未告知方正证券。当然必要的流程还是要有的,主办券商发现这些事情后一直与公司积极沟通并核实相关情况,但是截至公告披露日,海斯迪尚未向方正证券提供充足的证据。

笔者看来,海斯迪明显心虚,不敢将事情透露出来。这份股票发行方案原本就漏洞百出,首先没有明确认购对象,而且发行方案对此也是想尽办法将认购对象等说的模糊一点,此外此次定增价格方面,公司只是给了个范围,具体每股多少钱,还让投资者来定,估计这样更方便实控人张晓云向“投资者”收取“意向认购款”吧。

另一个让人不忍直视的行为是,收取“意向认购款”也就罢了,张晓云还与所谓的“投资者”签订《委托持股协议》,股票发行八字还没一撇呢,实控人就急着签订代持协议,这是要隐藏多大的秘密啊。

总而言之,实控人可以借助这次既没有明确的投资者也没有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方案,一边收钱,一边通过代持“甩锅”,玩的不亦乐乎。难怪这两年时间过去了,这份发行方案既不表决通过也不主动终止发行,但吃相太难看,怎么看都有种
非法集资的感觉。

麻烦缠身,投资者恐无安全感

方正证券披露的这一则公告,只是揭露了海斯迪难看的一面。事实上纵观海斯迪,无论是经营业绩还是公司治理,其带给人们的感觉就是,这家公司并不是那种让人感到有安全感的公司。

海斯迪是一家从事锂电池软包电芯的生产、研发与销售的企业,2015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目前是基础层中一家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企业。虽然海斯迪是新能源汽车概念股,但其经营业绩平平淡淡,2015年至今海斯迪的经营业绩并不如意,其营业收入在2015年达到了0.58亿元,同比增长68.90%,而2016年其营业收入小幅缩水,仅有0.54亿元。2017年上半年海斯迪营业收入同比降低9.90%,仅达到0.29亿元。与此相伴的是净利润也不断缩水,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其净利润分别为677.94万元、-33.66万元和404.94万元,虽然今年上半年扭亏为盈,但净利润规模已不能与往年同期相比。除此以外,海斯迪还有其他一些麻烦事缠身。

2016年4月因股东李朋阁存在个人财产纠纷,其持有的26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三年。2017年公司更是处于多事之秋,先是2017年2月份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张晓云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持有的65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三年,紧接着张晓云因“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的银行账户也不能幸免,2017年5月公司的一般银行账户因公司涉及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事项而被冻结,账户上的26.17万元就此只能看不能用。

实控人负面缠身,公司也一团糟,披露年报什么的也就放之脑后无法顾及了。4月25日和5月16日,公司相继被方正证券出具年报无法按时披露和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但好在公司5月19日和8月22日相继披露了年报、半年报,让公司暂时躲过被摘牌的风险,但说实话,公司已经如此这般,对投资者、对公司相关利益者而言,有何安全感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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