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4 16:50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87 次
日前,随着2024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收官,我们发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紫金矿业;证券代码:601899.SH)与同为上市公司的一家参股公司S,双方披露的关联购销金额出现巨大差异,2023年和2024年差异幅度分别达到惊人的9.93倍和8.69倍。
与参股公司披露的年度购销金额相差近10倍
近日,紫金矿业披露了最新年报。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6.40亿元,同比增长3.49%,归属净利润320.51亿元,同比增长51.76%。得益于金属矿产品量价齐升,成本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境外权属企业运营能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稳定增长。
紫金矿业下属的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科创板上市公司S的201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1.11%,系公司S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24年末,紫金矿业持有公司S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0976.98万元。
公司S主要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业务,涵盖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药剂产品以及运营服务,2022年11月在科创板上市。2024年,公司S实现营业收入92719.34万元,归属净利润18075.80万元,紫金矿业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3936.0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S与紫金矿业之间持续发生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包括解决方案、运营服务和药剂销售。据公司S披露,2021年至2024年,公司对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销售收入分别为7212.32万元、14131.53万元、28091.71万元、25454.35万元。上述各期,紫金矿业均为公司S第一大客户,占公司S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75%、25.79%、34.82%、27.53%。自上市以来,公司S对紫金矿业的销售快速增长。
然而,紫金矿业披露的向公司S关联采购情况却与公司S所述大相径庭。紫金矿业年报显示,2021年至2024年,其向公司S采购金额分别为8380.46万元、13548.86万元、2570.65万元、2628.06万元。
上述各期,紫金矿业披露的采购金额与公司S披露的销售金额分别相差1168.14万元、582.67万元、25521.06万元、22826.19万元。尤其是2023年和2024年,公司S披露的销售金额均较紫金矿业披露的采购金额高出逾2亿元,差异金额占公司S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31.57%和24.62%,差异幅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9.93倍和8.69倍。
在我们看过的成百上千份年报中,购销金额存在细微差异的不在少数,但相差近十倍的实属罕见,更不用说连续两年都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了。
公司S与紫金矿业的交易主要为环保工程和运营服务。据公司S披露,环保工程和运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环保工程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运营服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量确认收入。那么不禁令人疑惑,紫金矿业与公司S披露的购销金额为何出现巨大差异?双方披露的关联交易是否真实、完整?这些疑问有待解答。
向参股公司转让股权,曾承诺避免非必要关联交易
紫金矿业与公司S的关联关系开始于2016年,彼时,公司S寻找合适的铜冶炼企业合作开展污酸资源化新技术的示范工程,经沟通协商后双方开展合作,并由紫金矿业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S增资入股。自此,紫金矿业成为公司S的大股东,并与公司S保持长期合作。
2019年,紫金矿业希望公司S入股其下属子公司福建紫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药剂),共同开展选矿药剂、金属萃取药剂的研究开发。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南方)与公司S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S以10元/股价格向紫金南方发行312万股股份,紫金南方以其持有紫金药剂的390万元出资认购新增股份。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紫金药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4.08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S持有紫金药剂39%股权。
这场交易在2024年有了后续。2024年1月,公司S以18300万元收购紫金药剂剩余61%股权,包括紫金南方持有的紫金药剂51%股权以及上杭县众鑫投资部(有限合伙)持有的紫金药剂10%股权。交易完成后,紫金药剂成为公司S的全资子公司,更名为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2022年和2023年1-9月,紫金药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639.86万元和8072.96万元,主要客户包括紫金矿业和道氏技术(300409.SZ)等,其中对紫金矿业的销售占比在2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S上市审核过程中,紫金矿业曾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其作为公司S的股东期间,将避免与公司S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非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针对上述承诺,交易所在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中提出质疑。公司S表示,本次收购交易属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未导致紫金矿业违反上述承诺,同时公司S承认交易后将新增与紫金矿业的关联交易,但表示相关业务具有必要性,不影响紫金矿业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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