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固定收益信托的诞生

时间:2014-04-22 14:47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093 次

作者:罗梅芳   来源:投资有道11年8月刊

虽然固定收益信托发行火爆,并占据信托业的主流,但其实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么,什么样的产品才能成为“固定收益信托”?

按照业界的普遍认识,如果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募集资金,同时把资产、股权抵押或者质押给信托公司,加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即成立一个固定收益信托。因为有了层层担保,收益得以“固定”。

一个固定收益信托的诞生

然而真正要成为固定收益产品,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收益固定:保本保息,稳健型配置必选;2.收益率较高:年收益率一般是银行同期定存利率的数倍;3.运作期限明确;4.门槛一般100万以上:认购额300万(不含300万)以下的自然人,名额不超过50个;5.不能通过大众媒体宣传;6.募集速度快:一般一两周就可以结束;7.信托财产独立;8.专款专用:保管银行开设专户;9. 平台可靠:信托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业务牌照齐全。10.需要精挑细选:不同项目资质不同,产品风险等级也各不相同。

四方参与信托计划

以前两年发行的一款产品——“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上汽金融信贷资产理财计划为例,来看看一个贷款类固定收益信托是怎么设计的。该产品是招商银行和华宝信托“银信合作”的产品。所谓“银信合作”,就是需要融资的企业找到银行或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银行负责销售,筹到的资金交给企业。

“银信合作”产品一直受到宠爱,仅2010年1月至6月半年的时间,通过银行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的规模就达到2.8万亿元。但是好景不长,2010年7月,这种合作模式的业务被银监会叫停。

不过,从随后的产品发行中也不难发现,银信合作依旧在继续,如今在售的固定收益信托,大部分仍通过银行销售,只不过银行参与的程度没有“银信合作”那么深了。

一个固定收益计划一般有4个参与方:融资方、信托公司、银行和投资人。

在“‘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上汽金融信贷资产理财计划”中,融资方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它们委托招商银行融资,然后由华宝信托开发信托产品,最后通过招商银行销售给投资者。

上汽金融需要支付的融资利率是6.6%,其中的5.25%是给投资者的回报;剩下的,招商银行拿到了0.95%,华宝信托拿到了0.38%,还有0.02%是杂项开支。

  固定收益信托样本之“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上汽金融信贷资产理财计划

合作模式

招商银行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上汽金融信贷资产理财计划,产品规模人民币5亿元,期限150天,资金用于投资(购买)上汽金融的信贷资产,上汽金融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

回购手续费6.6%

先期回购手续费:1.35%,在信托成立时,由上汽金融一次性支付给华宝信托,华宝信托再分别支付给发行人、受托人、保管银行等。

剩余回购手续费:5.25%,在信托到期时,由上汽金融一次性支付给华宝信托,华宝信托按照合同约定,进项清算、分配工作。

信托财产的保管

本信托实行资金保管,保管银行是招商银行,保管人对信托资金的使用和收回、投资的合规性、信托利益的计算以及分配情况予以监督。

项目要素

委托人:招商银行

受托人:华宝信托

信贷资产转让人/回购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金融)

信贷资产受让人:华宝信托

投资人:客户投资者

资产包:上汽金融的信贷资产人民币5亿元

发行额:人民币5亿元

信托期限:150天

产品期限:150天,投资人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委托人管理报酬:0.85%,在信托成立后一次性支付

受托人信托报酬:0.38%,在信托成立后一次性支付

保管人管理费:0.10%,在信托成立后一次性支付

其他信托税费:信托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发生的税费和交易费用(如专项差旅费、公司年审银行专户余额询证费、银行专户管理费等),将由信托财产承担。

预期收益率:5.25%,到期一次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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