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产主体年内屡受罚,金浔股份谋求“新三板+H”,信披却打架

时间:2025-12-24 17:23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9 次

金浔股份二次递表后终于通过港交所聆讯,离“新三板+H”仅一步之遥。2025年以来,金浔股份的重要境外子公司多次违反当地法规,港股招股书还与新三板披露的信息频繁“打架”。

来源:摄图网

境外生产主体屡现违规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浔股份;证券代码:870844.NQ)主要从事阴极铜的生产和销售,是集冶炼、贸易及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于一体的有色金属矿产全产业链运营商。

12月21日,金浔股份在港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聆讯后资料集,意味着公司已经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离敲锣更近一步。金浔股份于5月30日首次向港交所递表,但因未能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导致首次递表失效。12月1日,公司再次向港交所递表。

报告期(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各期,金浔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7亿元、6.76亿元、17.7亿元、9.64亿元,包含铜生产及加工、有色金属产品贸易两大板块。阴极铜生产加工是公司第一大业务,2024年收入占比接近70%。

阴极铜的生产主体为RONG XING INVESTMENTS LTD(以下简称:荣兴投资)、金浔刚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浔刚果(金))。荣兴投资还是铜精矿的生产主体,金浔刚果(金)也是氢氧化钴的生产主体。

荣兴投资位于赞比亚,金浔刚果(金)位于刚果(金),均为境外企业,因此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而荣兴投资及其核心人员均曾受到当地监管部门处罚。

招股书显示,荣兴投资曾违反《矿业法规委员会法》相关规定,未在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矿产申报的同时向矿业登记局(现称:矿产监管委员会)按有关法规提交相同的矿产申报。对此,金浔股份表示是由于荣兴投资误解了需同时向两个主管机关提交矿产申报的要求。

同时,荣兴投资曾延误向矿业登记局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时间,并因一时疏忽,未能依规提交2024年度的计划。

2024年4月,荣兴投资接获矿业登记局通知上述不合规事件。基于上述原因,矿业登记局将荣兴投资的矿产加工许可证的状况变更为不合规。矿山地籍在线系统后来向荣兴投资发出有关不合规事件的信函。

然而,直至2025年4月30日前后,负责监管荣兴投资管理系统的人员登录并验证信息后,荣兴投资才知悉相关事件。5月,荣兴投资缴纳了27万赞比亚克瓦查的一次性罚款,按现在的汇率折算约为8.4万元人民币。

荣兴投资还曾收到赞比亚矿山安全部的命令,日期为2025年2月4日。矿山安全部指称荣兴投资涉嫌不当使用酸液卸载设备导致公司一名当地雇员死亡,命令荣兴投资立即暂停营运。

荣兴投资经营的工厂当时正在进行例行测试及清洁服务。招股书称,当地雇员不知道例行维修活动被矿山安全部视为“作业”和暂停令下被禁止进行的项目。因此,荣兴投资被指控违反矿山安全部暂停令。

招股书显示,矿山安全部已对荣兴投资董事及营运经理在暂停令期间允许作业的行为处以约7.71万元的个人罚款,并就事故对荣兴投资处以罚款25万元。荣兴投资上述暂停运营时间为2025年2月至4月,公司于2025年4月结清罚款。

信披频繁“打架”,还现低级错误

金浔股份于2017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而其披露的港交所招股书与公开转让说明书、新三板定期报告等披露的内容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例如,因前文提到的违规行为,荣兴投资2025年上半年缴纳两笔罚款,金额分别约8万元和25万元。

但金浔股份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的营业外支出(合并口径)合计46.31万元,其中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1.0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9.57万元和“其他”15.74万元,未包括“罚款”相关项目,且“其他”项金额远低于上述罚款金额。

再如,袁荣为金浔股份的实控人,刘利(Liu Li)为袁荣的配偶,袁梅为袁荣的胞妹、金浔股份的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港股招股书将该三人认定为金浔股份的关连人士,三人也是公司在新三板公告中认定的关联方。

港股招股书称,2025年6月末,袁荣、刘利、袁梅为金浔股份就银行及其他借款提供的担保为4715.6万元。

但新三板半年报显示,2025年6月末,关联方为金浔股份提供了6笔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仅为3733.6万元。

招股书称,2025年6月末,金浔股份拥有901名员工,按职能划分包括管理人员41人、研发人员14人、销售及营销人员28人、采购及供应链人员24人、生产人员593人、质量控制人员15人、行政人员186人。

但据金浔股份2025年半年报,2025年6月末,金浔股份的901名员工中包含管理人员54人、生产人员646人、销售人员32人、财务人员26人、行政人员143人。职能划分的不同可能会直接影响相应费用归集。

此外,金浔股份的招股书还曾现低级错误。

金浔股份12月1日披露的港股招股书在“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介绍袁荣时称,袁荣于2010年1月加入金浔股份,并表示“在加入本集团之前,袁先生在有色金属行业拥有逾15年经验”。

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袁荣于1984年1月出生,1999年初中毕业后从事客车售票工作至2003年。也就是说,截至2010年1月,袁荣仅26岁,且2003年之前没有从事有色金属行业工作。

在聆讯后资料集中,金浔股份去掉了“在加入本集团之前”这句话。

除了上述信披问题外,金浔股份似乎还存在和关联方经营混同的问题。

上海益斯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斯麦)为袁荣控制的其他企业、金浔股份的关联方,上海金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浔)为金浔股份的子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益斯麦2024年工商年报的联系邮箱为s***rs@jinxunec.com,与上海金浔2024年工商年报的联系邮箱相同,且“@jinxunec.com”为金浔股份拥有的域名。同时,益斯麦、上海金浔2024年工商年报的企业通信地址也相同。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

境外生产主体年内屡受罚,金浔股份谋求“新三板+H”,信披却打架:等您坐沙发呢!

发表评论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读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