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0 17:23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5 次
2020年至2022年,*ST利达及子公司柯华盛将合计17.03亿元资金,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中间方划转至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其中一名“中间方”的工商地址与柯华盛雷同。近日,*ST利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消息披露后,股价却大涨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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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万元预罚单下达,*ST利达股价却大涨
9月7日晚,*ST利达(603828.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ST利达及其子公司柯华盛在不具备业务实质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江苏森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森邦)、苏州驰冠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驰冠)、四川省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住业建筑)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ST利达的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以及*ST利达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顾益明等相关银行账户。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导致*ST利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03亿元。
其中,2020年资金占用发生额为4.49亿元,2021年发生额为6.56亿元,2022年发生额为5.97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27.61%、51.90%、66.05%。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的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94亿元、1.17亿元、1.17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37.94%、15.02%、14.86%。
*ST利达未及时披露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至2023年年报中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另外,在2024年年报与2025年半年报中,*ST利达均表示,公司2023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亿元,余额为490.3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关联方已于2024年底前归还占用资金,并于公告日之前归还利息。
上述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综合上述情况,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ST利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顾益明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至1620万元不等的罚款。该次预罚单金额共计3840万元。
同时,顾益明作为*ST利达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组织、实施资金占用行为,组织、指使*ST利达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江苏证监局拟对顾益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罕见的是,*ST利达披露上述预罚单的次日(9月8日),股票盘前竞价阶段一度涨停,当天收涨6.36%。有市场观点认为,这或与公司实控权变更有关。
2026年1月,实控人顾益明、顾龙棣、顾佳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向上海英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众智能)转让柯利达集团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ST利达直接控股股东仍为柯利达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英众智能,实控人将变更为曹亚联和刘纯坚。
2026年3月,证监会对*ST利达及顾益明立案调查。此时,英众智能已支付8000万元定金和预付款,尚未完成股权过户,主要由于不具备股权过户条件。
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随着本次预罚单下达,*ST利达有望早日达成过户条件,“易主”再次提上日程。
资金通道方与子公司地址雷同,曾存在大额应收款
本次预罚单公开的三家“中间方”都曾出现在*ST利达的公告中。其中,江苏森邦、苏州驰冠前期已被*ST利达披露为资金通道。
2023年10月,*ST利达子公司柯利达资管与上海英众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众电子)签订3.99亿元的服务器采购合同。12月,柯利达资管将名下1.7亿元定期存款质押给英众电子指定的第三方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由该第三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向英众电子预付服务器锁货定金1.7亿元。
2024年7月,*ST利达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表示,上述资金不存在通过英众电子进行资金体外循环或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而在2024年年报中,公司披露控股股东通过指定第三方最终转移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ST利达当时称,截至2024年末,1.7亿元资金占用款已通过江苏森邦、苏州驰冠等6家公司归还。
另一家“中间方”四川住业建筑原为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业建设)的子公司。据*ST利达前期披露,子公司柯华盛作为牵头单位,联合*ST利达、住业建设三方组成联合体,于2018年底中标西昌市一环路历史风貌核心区二期及城区亮化工程二期PPP项目。柯华盛负责项目设计部分,建筑施工部分分包给住业建设当时的子公司四川住业建筑。
*ST利达称,由于住业建设、四川住业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跟踪审计进度和实际施工进度的时间性差异,*ST利达对其形成其他应收款,2021年末、2022年末余额分别为1.62亿元、1.96亿元,2023年已全额收回。
而预罚单显示,2020年至2022年,*ST利达及子公司柯华盛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通过四川住业建筑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等关联方。
值得注意的是,据工商信息,住业建设的股东文某与成都中筑联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筑联)的一名历史股东同名,成都中筑联持有柯华盛20%的少数股权。
此外,四川住业建筑在2024年5月发生股东变更,变更前后的工商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都在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路100号,与*ST利达子公司柯华盛相同。
两签字注会身背罚单
审计方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利达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前文提到的对英众电子的1.7亿元预付款有关。
会计师表示,*ST利达未提供有关上述事项的充分资料,会计师就上述事项的商业实质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利达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仍为1.7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期审计报告签字注会包括汤洋、楼佳男。
其中,汤洋于2026年3月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涉及东望时代(600052.SH)2024年年审项目,存在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审计底稿内容填列有误等问题。
楼佳男为江苏吴中(600200.SH,已退市)出具的2022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此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调查,江苏吴中通过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并且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但江苏吴中2022年和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楼佳男等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例如未关注到江苏吴中预付款与信用政策不符,未对异常付款情况和大额预付款退回的合理性保持职业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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