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5 09:00 栏目:资讯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7 次
2026年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两项配套技术规范。新修订的标准收严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这意味着今后空气质量优良的“好天气”标准将更加严格,以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标准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第一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自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修订后的PM2.5、PM10、SO2和NO2浓度限值。
据悉,本次标准修订能够有效带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促进重点行业先进工艺的推广使用;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预计2026年至2035年期间,各项污染物减排措施可实现二氧化碳协同减排超7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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