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加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

时间:2022-12-09 14:58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352 次

北交所开市一年,有一家公司因为信披违规,遭到证监会处罚,另有一家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分别为生物谷(833266.BJ)和海希通讯(831305.BJ)。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公司此前在冲刺新三板精选层时,我们发现其信披都有一些问题。

生物谷遭处罚,相关责任人被禁入市场10年

2022年7月12日,生物谷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交所作出的《关于给予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号)。这是北交所开市以来首次对上市公司给予纪律处分。

9月,生物谷收到云南证监局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处罚事先告知,其中时任董秘被罚20 0万元,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11月7日,云南证监局正式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

据悉,时任生物谷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林艳和与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以“委托理财”名义划走2.77亿元,并最终为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控制项目提供资金隐瞒关联交易,三者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据了解,金沙江投资以23.44%的持股比例为生物谷控股股东,林艳和以100%的持股比例为金沙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其直接持有生物谷16.84%股权,为生物谷法人及实控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

此外,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林艳和安排贺元以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名义,先后将生物谷银行承兑汇票约7876.44万元背书给北京伟鸿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但3家机构并未将贴现资金转给生物谷,而是转给了金沙江投资,形成资金占用。

金沙江投资以占用贴现资金的方式实际占用了生物谷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2021年度占用约6711.52万元,归还3906.13万元,2022年1月份占用1164.91万元,归还3970.31万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上述被占用票据已全部归还。

上述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为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用途。林艳和、金沙江投资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

最终,证监会对林艳和、贺元和金沙江投资分别处以500万元、20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并对林艳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贺元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其实,此前生物谷冲刺精选层时,我们就发现公司存在一些问题。

生物谷的主营产品是灯盏生脉胶囊和灯盏细辛注射液,产品的药物成分提取自灯盏花,主要用于益气养阴、活血健脑、通络止痛等。2017年至2 0 1 9 年,这两种产品的销售占比分别为99.50%、99.07%、97.80%,可以说产品结构十分单一。

其实,灯盏细辛注射液已经被列入国家医保的限制使用目录,仅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明确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期患者使用。

此外,2017年至2019年,生物谷的销售费用分别为32295.20万元、27652.02万元、27998.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高达5 3 . 6 2 % 、50.25%、50.19%。

生物谷的销售费用以市场推广费用为主,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86.34%、88.02%、90.03%,换算一下,市场推广费用占整个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46.30%、44.23%、45.19%。对此,生物谷解释称,市场推广费是支付给市场推广商的一系列费用,内容包括市场调研、市场管理、市场营销、商务服务、产品信息咨询等,公司通过市场推广活动能够巩固市场占有率、强化市场准入资质、树立专业学术品牌、全渠道拓展、基层医疗覆盖终端。

但我们发现,生物谷2017年前五大市场推广商中,萍乡辉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萍乡静飞营销服务有限公司、萍乡金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萍乡丽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4月12日、2016年3月18日,截至目前已全部注销。

同时,2018年前五大市场推广商中的三家上海闳焱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笛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载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月22日和2017年2月13日,均因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无故停业6个月以上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3日和2020年3月2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海希通讯收到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除了生物谷外,2 0 2 2 年6月海希通讯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

据《关注函》,2021年10月至12月,海希通讯将1226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用于购买南京银行7天通知存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第2.3.3条的规定。

自2021年12月31日后,该公司未发生适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针对2021年已发生的7天通知存款事项,后续公司会补充追认审议及披露程序,并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对《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更正与公告。

其实,海希通讯此前还在冲刺精选层时,我们就发现了其信披问题。

海希通讯公开发行说明书显示,HBC品牌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的二次开发和销售是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至2020年该项业务贡献主营业务收入15686.39万元、16899.29万元、21715.13万元,占海希通讯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4.92%、72.85%、74.88%。同时,HBC是海希通讯的第一大供应商,2018年至2020年海希通讯对HBC采购金额分别为6482.35万元、6939.30万元、11325.72万元,占海希通讯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65.34%、71.11%、77.61%。从购销数据来看,海希通讯的经营或已显示出对HBC较强的依赖性。

更有甚者,海希通讯2 018 年11月与H B C签署的合作协议有限制性条款。限制性条款约定,除与HBC共同投资的品牌外,海希通讯不能从事与H B C竞争对手相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不能销售与HBC品牌产品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同时,也是由于上述限制性条款,海希通讯将所持有的欧姆(重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了HBC的关联方CRONISPTE. LTD。

此外,海希通讯冲刺精选层时,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或也并不完整。LI TONG、周彤夫妇为海希通讯的实控人,深圳市飞瑞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瑞斯)为周彤控制的企业,LITONG任飞瑞斯董事长,飞瑞斯因此被认定为海希通讯的关联方。海希通讯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更正后的2017年年报显示,其2017年末对飞瑞斯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余额为24000元,但在其12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说明书申报稿“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情况”处,并未披露该项应付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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