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地方政策落地 支持民企发展

时间:2023-05-11 14:25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008 次

近期,多地落实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信随着相关政策落地,我国的民营企业将获得长足的进步。

各地政策相继落地

2023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扶持政策、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建设南虹桥、张江、市北高新等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有效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拓展投资空间,引导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绿色低碳等领域。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包容性的业态模式创新,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1月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开幕。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着力增强各类企业活力。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加强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战略支撑作用。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一批“绿灯”投资案例,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加大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服务,推动更多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

2月8日,重庆市税务局与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召开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现场,两部门签署了《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通过建立“联合调研、信息互通、定期会商”三项机制,推出宣传辅导、牵线补链、春雨润苗、专精特新、信用培育、权益保护六项行动,更有针对性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支持和服务,鼓励、支持、引导重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推重庆民营经济实现效益更好、质量更高、竞争力更强的持续健康发展。

3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等6方面制定26条具体措施,健全解决实际问题的沟通协商机制,致力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真金白银”帮助其提升发展竞争力。该措施提出,对海南省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民营企业上市予以财政支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1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安徽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涉企政策要征求企业家意见,或邀请企业家共同参与制定。《实施办法》规定,参与的企业中,民企代表不低于七成、中小企业代表不低于五成,视情邀请相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家中“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重要作用,注重听取企业党组织书记和新生代企业家的意见等。

陕西省委、省政府3月出台的《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针对民营经济正处在发展元气恢复期、信心动力重塑期、增长转型突破期,从打造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创新发展等10个方面,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该措施围绕政策落地落实,提出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及时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企业精准推送,使“政策找企业”成为新常态。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3月份发布的《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获评世界“灯塔工厂”企业奖励1000万元。

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3月底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对智能制造新建或改造项目,按照智能制造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加快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项目达产后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辽宁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3月29日出台的《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政府部门制定涉企政策时要充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要求,畅通企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参与制定重大决策的渠道,确保涉企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宁夏银川市发布《关于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服务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公平竞争、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升企业家社会认同等方面,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服务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

湖南民营企业服务月启动

在湖南,民营企业服务月启动。

4月10日,2023年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月启动仪式暨专场招聘活动在长沙举行。

仪式上,湖南人社部门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正式发布。

“九条措施”干货满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链式、一条龙服务。具体包括:强化惠企政策落地直达。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精准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结对助力民企便捷办事。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民营企业纳入重点联系企业范围,明确人社服务专员,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搭建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平台。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湘就业平台、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发布招聘信息。高标准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湖南省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

支持创业孵化加强民企培育。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行动,简化担保手续,提高贷款额度,推动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行动,为创业者搭建资源对接共享平台。

推动“温暖社保”走进民企。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积极推动民营企业社会保险扩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持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保经办服务。

强化民企人才激励评价。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技术工程师,针对民营企业开展5~6场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加速孵化民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院士专家服务民企活动,举办“湘领军+”专家创新大讲坛。探索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民营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和晋级评价,指导具有行业优势的民营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帮助民企培养培训技能人才。着眼民营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订单式、定岗、定向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发放补贴的方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更多的中级、高级技工,鼓励民营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促进民企劳动关系和谐。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大力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储备名单。组织开展“庭审入园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合法、公正、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劳资纠纷问题。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梳理涉企事项,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一体化办理”,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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