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与环评报告多处矛盾, 双飞轴承二次闯关IPO或依然“带病”

时间:2020-05-12 15:21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672 次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轴承)是一家以自润滑轴承和自润滑轴承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主营业务的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公司的IPO申请曾经于2017年10月18日上会审核,但因信息披露中存在关联方和多项关联交易披露遗漏、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形,导致未能通过审核。此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再次向证监会提交首发申请材料,据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公告披露,2019年11月7日,双飞轴承将再次上会审核。

有了上一次审核被否的前车之鉴,双飞轴承的招股书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信披遗漏方面进行了一些改进,例如:在本次申报的招股书中补充披露了超盛五金的实控人姚雨明与双飞轴承的实控人周引春之间存在表亲关系,也据此将两家公司之间的采购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不过,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双飞轴承本次闯关IPO,在其他方面出现了新的问题:双飞轴承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信息与相应项目环评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特别是环评报告中的危险废物存储和处理,在招股书的募投项目中没有说明。此外,招股书披露现有厂区的噪音水平明显高于环评报告,募投项目的年内预期工作日天数明显高于环评报告。那么,是招股书信息披露有误,还是双飞轴承募投项目的真实情况与环评批文内容不符呢?

环评报告中的危废存储招股书中几乎未提及

“增产13600万套滑动轴承自动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自动化建设项目)是本次双飞轴承申报IPO的两大主投项目之一,投资总额高达2.50亿元。该项目的环评批复由嘉善县环保局于2018年9月14日出具,环评批复为【2018】169号。

由于招股书披露的环评批复号中可能有信息披露遗漏,未披露环评批复的字号名称,仅披露了批复的时间和顺序号码,因此我们无法直接找到环评批复文件,但是根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环评时间等因素,我们依然找到了自动化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该环评报告的项目名称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3600万套滑动轴承自动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双飞轴承,环评单位为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环研所),相应的环评资质证明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016号,环评时间为2018年8月,与上述招股书披露的环评批复时间相匹配。

从该环评报告中,我们发现了多处信息与公司招股书不一致,尤其是其中危险废物的事后存放和处理方面,招股书几乎没有披露,得高度关注。

据自动化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披露,该项目的固体废渣(以下简称:固废)共有七类,包括边角料、废皂化液、废油、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包装袋,其中除了边角料和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之外,其他五类都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先合理存储,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数据来源:自动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在环评报告中还提到,为了存储上述危险废物,公司在厂区内设置了四个危险废物仓库,总面积为50平米。并且要求危险废物仓库的建设需要满足GB18597-2001和HJ2025-2012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同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换句话说,由于上述五类固废的危险废物属性,如果危废产生后随意堆放处理,任其风吹、雨淋、日晒、渗漏,将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后果。

可是,招股书中却并未体现出双飞轴承对此的重视。招股书中对自动化建设项目固废的披露,仅限于如下陈述:“固体废渣主要有废水处理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污泥通过收集后交由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

文字资料来源:双飞轴承招股书自动化建设项目部分

该项目中的废水处理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除了废水处理污泥之外,该项目的生产还会不会产生其他危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以及其他未披露的危险废物,是否有相关技术规范达标的危废仓库进行事先搜集存储,以便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这些信息,招股书竟都没有提及。

如果双飞轴承在项目建设和实际生产中,对固体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和处理制度,与招股书披露的情况一样模糊不清的话,那么就难免令人对公司的环保状况担忧了。

招股书披露的噪音水平,明显高于环评报告

除了危险废物处理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之外,双飞轴承在环评时的现有生产噪音水平,与招股书中披露的现有生产噪音水平也有明显的差异,比较异常。

据招股书披露,在双飞轴承现场实测,现有企业生产车间噪声声压级为78.0到80.0dB(即:分贝),车间外噪声声压级一般在62.0-64.0dB。

数据及文字资料来源:双飞轴承招股书

可是,据自动化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披露,在距生产设备1米处(按距离判断应该在生产车间内),在未进行降噪处理之前,生产设备的噪音声压级从75到80dB,但是在采取了诸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等措施之后,同样位置测得的噪音声压级下降为从55到60dB,已经满足相关标准。而在生产车间之外的厂界附近噪音检测值,昼间在51.6到61.3dB之间,夜间则在42.1到50.1dB的范围内。

数据来源:自动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先比较车间内的噪音情况:双飞轴承招股书披露的车间内噪音声压级为78.0-80.0dB,而环评报告给出的车间内近距离实测噪音声压级,在降噪处理前为75.0dB-80dB,与招股书披露的车间内噪音声压级相匹配;而在降噪处理后则降为55dB-60dB,比招股书披露的车间内噪音声压级低了20-23dB不等,差异非常显著。

再比较车间外噪音情况:招股书披露的车间外噪声声压级为62.0-64.0dB,而环评报告中给出的厂区内噪音声压级测量结果分别为昼间51.6-61.3dB和夜间42.1-50.1dB,即使以较高的昼间厂区内噪音水平来进行比较,仍然比招股书披露的噪音水平低大约14-20dB不等,差异仍然显著。无论是车间内,还是车间外,都是环评报告中的噪音水平远低于招股书披露的实际噪音水平。

按理说,双飞轴承招股书的签署日为2019年5月30日,定稿时间必定晚于出具自动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2018年8月。那么,到底是招股书信息披露有误,还是目前双飞轴承相关募投项目的真实情况发生变化,已经与环评批文内容不符呢?有待公司和嘉兴环研所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招股书披露的项目年工作日比环评多了40天

与环评报告中披露信息有冲突的募投项目,不只是自动化建设项目这一个,双飞轴承本次申请IPO的另一个主投项目,“年产复合材料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复合材料项目),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

据招股书披露,复合材料项目总投资为1.36亿元。与自动化建设项目相似,嘉兴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也于2018年9月14日出具了【2018】170号审批意见。

因招股书同样没有披露该项审批意见的字号,因此我们按相同的方法,找到了复合材料项目的环评报告。该环评报告的项目名称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复合材料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双飞轴承,同样是嘉兴环研所受托完成,相应的环评资质证明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016号,评价时间也是2018年8月,也与上述复合材料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间相匹配。

从具体环评内容来看,据该环评报告披露,双飞轴承的复合材料项目相关生产岗位均为三班制(一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数据来源:复合材料项目环评报告

但据招股书披露,复合材料项目的“生产班次为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40天。”

数据来源:双飞轴承招股书

两相比较,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年工作日,比环评报告给出的年工作日多了40天,比环评报告一年多了13.33%的工作日。

看似仅仅是增加了40个工作日,但是其对环境的影响却是不可忽视。一般情况下,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时,对于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能力的估算,都是以每年度排放量为准进行估计,典型的排放和处理单位为吨/年(即:t/a)。而年度排放量的估计,是建立在每日标准排放量和年工作日数量相乘的基础之上。因此,如果按照招股书披露的340天计算,那未来该项目的排放量就高出了嘉兴环保局环评批复中300天工作日所对应的排放量,甚至可能导致未来项目达产后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因此这一40日之差就值得关注了。

数据来源:复合材料项目环评报告(单位几乎都是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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