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版招股书采购总金额差了4000万,征和工业募投项目信披也存疑

时间:2020-11-26 08:57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350 次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是以各类链传动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中小板拟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辆链系统、农业机械链系统及工业设备链系统三大类。

从2017年到2019年的三年报告期内,征和工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7亿元、7.35亿元和8.06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9.93%。净利润分别为4599.57万元、6829.16万元和9195.92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41.40%,经营业绩的成长性看似还不错。

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却有待提高。经我们研究发现,征和工业首次预披露招股书与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公司的采购金额存在超4000万元的差异,没有提供任何解释。2017年,公司对外协供应商浙江建宏链传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建宏股份,证券代码:834479.OC)的外协加工费用,与建宏股份披露对公司的销售金额差异显著。此外,招股书披露两个募投项目的环保信息,与这两个项目的环评批文也有明显冲突,甚至存在环保违法的可能性。

募投项目信息与环评批文有冲突

“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发动机链项目)是征和工业本次申请IPO的募投项目之一,环评批复字号为(平环审【2018】137号)。但是,我们发现,招股书披露该募投项目的废水处理措施,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下简称:环评批文)中,项目应该达到的废水处理要求,存在明显差异。

招股书显示,发动机链项目的废水治理措施为:“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信息来源:征和工业招股书

再看该项目环评批文。据平环审【2018】137号环评批文显示,该项目有三类生产废水,包括清洗除油用水、淬火工序工件冷却用水和二次回火工序用水,都需要经特定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而其他生产废水,如滚亮加工清洗废水、抛光废水与喷淋吸收塔废水,才通过配套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与招股书披露生产废水不经区分,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说法,明显不同。

信息来源:发动机链项目环评批文

发动机链项目环评批文中的生产废水处理要求,明显比招股书披露的生产废水处理措施更复杂。如果征和工业按招股书披露的方式建设该募投项目,可能涉嫌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环保违法违规。如果公司按照环评批文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那么招股书中披露的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属于虚假信息披露呢?有待公司解释明白。

无独有偶,招股书披露信息与环评文件不一致的募投项目,还有“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创新提升项目)。

据招股书披露,创新提升项目的环保投资所需金额为1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6927.98万元的2.3%。

信息来源:征和工业招股书

但据创新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显示,该项目环保投资仅为27万元。

数据来源:创新提升项目环评报告

那么最终该项目环评批文中是怎么规定的呢?

创新提升项目环评批文(平环审【2020】178号)显示,除了项目运营中需要严格落实的环保要求环评批文有详细安排之外,对于环评报告中所列各事项,青岛市下属平度市当地环保部门表示同意。换句话说,经环保审批的项目环保投入,应该是27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金额之比为0.39%,是募投项目披露环保投入金额的16.88%。

信息来源:创新提升项目环评批文

招股书披露的项目环保投入成倍高于环评批文批准的金额,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是否会挤占项目其他方面的支出?招股书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不真实?也都需要公司一一解释。

两版招股书相差四千万采购金额

比较征和工业的首次预披露招股书(以下简称:首次预披露)和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以下简称:更新预披露),我们发现前后两版招股书的采购总金额差异明显。

先看首次预披露。该招股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征和工业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19235.28万元和22811.3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金额之比分别为42.66%和49.48%。

数据来源:征和工业首次预披露招股书

再看更新预披露。这本招股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征和工业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依然分别为19235.28万元和22811.38万元没有变,但占当期采购总金额之比却分别为39.01%和45.18%,分别下降了3.65和4.30个百分点,差异明显。

数据来源:征和工业更新预披露招股书

两相比较,2017年和2018年,首次预披露和更新预披露中前五大供应商的名号和相应采购金额都没有变化,那么唯一可能发生变化的,应该是当期征和工业的采购总金额。

以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除以采购占比,可简单算出当期公司采购总金额。按此方法简单计算可得,2017年和2018年,首次预披露中,征和工业的当期采购总金额分别为45089.73万元和46102.22万元;而更新预披露中,公司的当期采购总金额分别为49308.59万元和50490.00万元。

两相比较,2017年和2018年,更新预披露中的征和工业当期采购总金额,比首次预披露中的采购总金额分别高4218.86万元和4387.78万元,占首次预披露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9.36%和9.52%。可是,更新预披露对该项财务数据变动,也未给出任何解释。

外协加工费与外协供应商披露的销售金额对不上

除了前后两版招股书披露信息不一致之外,2017年度,征和工业与外协供应商建宏股份分别披露的委外加工费和销售金额也存在明显差异。

先看征和工业。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显示,2017年度,公司向第一大外协供应商建宏股份支付委外加工费用金额为485.46万元。

数据来源:征和工业招股书

再看建宏股份。据该挂牌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当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链传动)名列建宏股份第四大客户,销售金额为811.32万元。

数据来源:建宏股份2017年年报

两相比较,建宏股份披露对征和链传动的销售金额811.32万元,比征和工业披露对建宏股份的外协加工费用485.46万元,高67.12%,差异大到无法按常识解释。

值得关注的是,建宏股份2017年年报披露的销售金额,仅是对子公司征和链传动的金额,如果母公司征和工业是当期建宏股份第六名之后的客户,那么实际外协加工费用与销售金额之间的差异,将更为明显。

征和工业是否隐瞒了2017年的外协加工费用支出?有待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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