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水利IPO暂缓审议 经营业绩真实性被问询

时间:2023-07-11 15:14 栏目:公司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691 次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方水利;证券代码:832075.NQ)的核心业务为水利水电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近日,北交所发布2023年第26次审议会议公告,东方水利的IPO暂缓审议。

上市委主要围绕东方水利的经营业绩、创新和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问询,并要求东方水利充分说明报告期内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其漂浮污物治理服务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的对价为零的合理性。此外,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东方水利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但招股书关联方披露或有遗漏》中指出,东方水利的招股书似乎遗漏了重要关联方,且其信息披露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合理性受质疑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东方水利实现营业收入16279.8万元、15737.17万元、20672.44万元、22189.23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32.01万元、2041.59万元、2635.57万元、3264.98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55.73万元、2012.69万元、2570.36万元、2338.53万元。也就是说,2020年,东方水利的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滑3.33%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2019年均大幅增长。

对此,东方水利表示,2019年,其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845.30万元,并于2020年冲回了减值损失1371.77万元,导致其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滑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增长。

具体而言,据二轮问询回复,2019年末,东方水利对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利港航)的应收账款为4218.86万元,坏账准备为1898.49万元。2020年,东方水利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巴中市水利局及重庆水利港航。根据法院判决,东方水利最终执行收回3118.74万元。

东方水利根据该判决,大额转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的坏账准备对其2020年净利润的影响为1613.72万元,且东方水利将该笔坏账冲回计入了经常性损益。若剔除该部分坏账冲回的影响,东方水利2020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98.98万元。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版)第43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而东方水利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其2019年末不存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所有应收账款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此,北交所在二轮问询中,要求东方水利说明对重庆水利港航的相关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未按单项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

东方水利表示,其2019年末至通过诉讼收回相关款项前,应收重庆水利港航的项目款为4218.86万元,属于单项金额重大范畴,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但重庆水利港航属于重庆市国资委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重庆水利港航未能如期支付货款,是因为项目业主方巴中市水利局未能如期付款,重庆水利港航并未违反合同条款,且东方水利并没有向重庆水利港航让步的意图。由于上述原因,东方水利未对该项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同时,北交所要求东方水利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说明将上述通过诉讼由第三方代偿货款冲回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损益列入经常性损益的依据及合理性。

东方水利表示,其应收重庆水利港航的款项不属于单独进行测试的应收账款,不属于债务重组损益,不属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且通过诉讼收回货款与是否构成非经常性损益并无直接关系。同时,代偿方巴中市水利局是项目最终业主方、东方水利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受益方。

因此,东方水利认为,其前述通过诉讼由第三方代偿货款冲回坏账准备事项不属于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将上述损益列入经常性损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

不过,东方水利的上述说法似乎并没能说服上市委。上市委在审议会议中,再次要求东方水利说明,在重庆水利港航相关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且东方水利已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前提下,未对相关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各期其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同时,上市委要求东方水利结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进一步说明上述冲回减值准备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对价为零的合理性受质疑

招股书显示,2021年,东方水利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36%、净利润同比增长29.09%,主要原因为东方水利加大了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业务的拓展。2021年,东方水利承接了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云川)宁南白鹤滩电厂坝前清污工作(以下简称:白鹤滩项目),导致东方水利2021年的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加3962.84万元。

同时,招股书显示,2020年,东方水利的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业务的毛利率为30.16%,2021年,该业务的毛利率大幅提升至59.94%。东方水利表示,2021年白鹤滩项目之前,东方水利没有大规模处理清污项目的经验,其采用的运行方式是由东方水利提供清污机器人和人员进行打捞,后续全部处置工序均交付第三方公司负责。

在经历两年实际运作后,东方水利发现打捞上岸的大部分后端垃圾可以实现经济价值。因此,从白鹤滩项目开始,东方水利将垃圾处置环节划分为利用自有水上清污机器人打捞漂浮物、聘请运输公司将漂浮物从岸边到堆场的转运、聘请外部公司在堆场进行垃圾分类处理,聘请第三方公司将处理后的垃圾进行无公害处理等阶段。

同时,由于垃圾具有经济价值,东方水利聘请第三方外部单位进行垃圾无公害处理环节的成本为0,导致白鹤滩项目的毛利率大幅提高。

对此,北交所曾在首轮问询、二轮问询中,两次要求东方水利说明白鹤滩项目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白鹤滩项目垃圾无害处理环节的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的对价为0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东方水利表示,报告期内,其只在白鹤滩项目上和绵阳市九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森农业)签署过漂浮物无公害处理协议,不存在其它供应商。九森农业具有处理漂浮物的能力和渠道,其进行白鹤滩项目漂浮物垃圾无公害处置发生的成本主要为人工费和运输成本。由于漂浮物经济价值和运费相抵后,九森农业能够实现一定收益,双方协商对外无公害处理价格为0元/吨。

同时,东方水利表示,如果按照其2020年实施的金沙江云川禄劝乌东德电厂项目在分拣环节的垃圾处理方式和处理量,增加分拣环节相关成本后,白鹤滩项目的毛利率下降为38.64%,和报告期内其除白鹤滩项目外的其余清污项目的平均毛利率33.27%差异不大。

不过,东方水利的上述说明似乎同样没能说服上市委。审议会议上,上市委再次要求东方水利结合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项目行业惯例、九森农业承接其他垃圾无害处理项目业务情况,进一步说明其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的对价为0的合理性。

除了上述问题外,上市委还问询了东方水利的创新和持续经营能力。东方水利的主营业务包括闸门设备、启闭机设备、拦污设备、水上清污机器人、漂浮污物治理服务,其中,闸门设备、启闭机设备属于水工机械装备。

2020年至2022年,东方水利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711.67万元、20639.39万元、22093.21万元。其中,水工机械类收入分别为12810.54万元、14435.40万元、19093.61万元,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28%、66.86%、86.42%;水工机械类产品中,闸门设备收入分别为7101.24万元、7798.16万元、13241.21万元,占其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2%、37.8%、59.9%,为东方水利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

然而,2020年至2022年,东方水利的水工机械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8.17%、26.41%、26.17%,闸门设备的毛利率为26.16%、21.31%、21. 39%,下滑明显。

对此,上市委要求东方水利补充说明其水工机械类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连续下滑对其未来持续经营的影响,其水工机械类产品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漂浮污物治理服务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另外,上市委要求东方水利结合其竞争优势、所处的细分市场、行业发展趋势、项目获得方式、在手订单情况等因素,补充说明其漂浮物治理业务的收入、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风险,是否具有持续发展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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