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环保拖延一年半才上会,IPO招股书还是硬伤明显

时间:2019-06-11 18:45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393 次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是一家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等主营业务的拟上市公司。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向证监会报送了IPO申请材料,并且于2018年1月5日在证监会官网上更新预披露。终于,在经历了漫长的拖延等待之后,据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56次工作会议公告披露,国林环保即将于2019年6月13日上会,从更新预披露到上会已经是近一年半的时间,比一般拟上市公司足足多了一年的时间。

可是,漫长的等待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国林环保招股书还是质量不高,硬伤明显,存在诸多的矛盾陈述,比如:2016年末的库存商品金额变动与产量、销量不匹配;生产模式与库存商品变动的陈述存在自相矛盾之处;而在销售人员的薪酬方面,提供的财务数据和相应的描述也是严重冲突。

产销率未超100%,库存商品为何下滑?

从2014年到2016年,国林环保的产量持续高于销量,产销率从未超过100%,可是2016年度,公司的库存商品金额竟然出现了同比下滑,这就不太好理解了。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可比前三年内,国林环保的臭氧发生器产量分别为2,879.80kg/h、3,555.04kg/h和3,742.79kg/h,其中的kg/h,即千克/小时,代表每小时产生的臭氧量,是臭氧发生器的计量单位,我们以下简单用“单位”代替。

同样在报告期可比前三年内,国林环保的臭氧发生器销量分别为2,767.82单位、2,874.82单位和3,692.33单位,与产量的变动趋势相似,双双持续显著上涨。相应的,可比前三年内的产销率分别为96.11%、80.87%和98.65%,但是各期的销量都低于产量,因此产销率全部低于100%。

由于各期的产销率都低于100%,产量多于销量的差异应该结转为当期末臭氧发生器的库存量。通过简单计算可得,报告期可比前三年内,各期新增臭氧发生器库存量分别为111.98单位、680.22单位和50.46单位。也就是说,2016年度,期末公司的臭氧发生器库存量上涨了50.46单位。

可是,据招股书披露,在所有产成品存货都计入库存商品项目的情况下,2015年末和2016年末,国林环保的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903.16万元和1,868.85万元,2016年末库存商品金额同比下降了34.31万元,竟然出现了负增长!在库存商品数量同比上涨的情况下,以成本计价的库存商品金额反而同比下滑,真令人匪夷所思。

这是否是由于2016年度国林环保对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呢?

据招股书披露,从2014年到2017年上半年的整个三年一期报告期内,国林环保并未计提任何的存货跌价准备。

2016年度,到底为何新增入库的臭氧发生器会在财务报表上呈现出“负增长”的特征?这就需要国林环保好好解释一下了。

库存商品均有订单支持明显是虚假陈述 

国林环保的生产模式是以“以销定产”来主导,按理说,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都应有相应的订单支持,可是招股书对此却有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真叫人莫衷一是。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国林环保存货中的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112.51万元、1,903.16万元、1,868.85万元和3,176.15万元。

其中2017年6月末,国林环保的库存商品金额上涨比较明显。在2017年6月末的3,176.15万元库存商品余额中,招股书称:“有对应订单的库存商品2,332.05万元,占期末库存商品余额的73.24%,无订单对应的库存商品844.10万元,占期末库存商品余额的26.58%。”虽然与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不一致,但是招股书以无订单库存商品包括展览展示用设备和淡季预先生产备货等理由来解释,勉强能算作自圆其说。

再来看报告期可比前三年各期末的库存商品情况,据招股书披露,从2014年末到2016年末,按库龄分析,国林环保一年以上高库龄的库存商品占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之比分别为18.91%、10.84%和11.61%,占比全部超过10%,都不算低。在上述高库龄的库存商品中,除了因原合同变更,在期后已经实现销售并发货的库存商品,算是曾经有订单支持之外,还包括公司展厅展览展示用样机,常用放电体库备和臭氧发生室等库存商品,这可能就没有订单支持了。

那么在报告期各期末的1年以上高库龄库存商品中,有订单支持和无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比例大约是多少呢?

据招股书披露,以2016年末为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林环保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为217.00万元,其中曾经有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为107.14万元,而其余的库存商品金额为109.86万元,则应属于没有订单支持的库存,两者差别不大,近乎一半对一半。由此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库存商品中都包含着以展厅展览展示用样机为主的无订单支持库存。

可是,如上所述,在整个报告期内,国林环保都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了解释为何没有计提,招股书又搬出了“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据招股书披露,“由于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报告期内每期期末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均有对应的订单。期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未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金额的迹象,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我们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库存商品均有对应的订单”的意思就是全部库存商品都是有对应的订单的,那么2016年末的国林环保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中又为什么只有一半左右的库存商品曾经有订单支持了?这不是互相矛盾吗?

关于销售员工薪酬的陈述也是前后冲突

2016年度,国林环保的销售人员人数变动,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以及销售员工人均薪酬的数据,与招股书中的相关陈述背道而驰,阅读招股书的投资者真不知道到底该信哪个?

据招股书披露,2015年和2016年,国林环保的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30人和25人,同比下降5人,降幅为16.67%。同期,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522.28万元和584.75万元,同比上涨了11.96%。

员工人数下滑,总薪酬增长,势必带动人均薪酬同比显著上涨。经简单计算,2015年和2016年,国林环保的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7.41万元和23.39万元,同比增长了34.35%,涨幅相当明显。

可是,对于上述2016年的销售员工人数及其平均工资的变动,在国林环保的同一本招股书上是这样描述的:“2016年较2015年销售人员人数增加而平均工资降低的原因为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及加强销售管理,增加销售内勤人员,相对普通销售业务人员,这部分人员工资较低,整体拉低了销售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这样的描述直接有两处矛盾:第一是销售人员人数没有增加,从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来看反而是下降了5人;第二是销售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没有拉低,反倒提高了3成以上。看到这样自相矛盾的描述,我们真的比较怀疑这招股书不是保代写的,而是实习生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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