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实控人老东家是主要供应商,但老东家未承认

时间:2020-09-03 16:37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935 次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华安鑫创”)主要从事汽车中控和液晶仪表等座舱电子产品的核心显示器件定制选型、软件系统开发及配套器件的销售。2017年8月,公司开始接受国金证券的上市辅导,拟冲刺创业板。

从经营业绩看,报告期(2017年~2019年)内,华安鑫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5亿元、8.63亿元和8.56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仅1.25%,2019年同比小幅下滑;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482.68万元、7073.68万元和8194.19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35.20%。

此外,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是华安鑫创的主要供应商。我们研究发现,雅创电子招股书将华安鑫创列为关联方,但关联销售中没有对华安鑫创的销售情况,那么华安鑫创声称的采购交易真的存在吗?值得注意的是,雅创电子与华安鑫创颇有渊源。

同时,华安鑫创与北京金达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达业”)的关联采购存在异常,其毛利率曾显著高于非关联方,并在2017年突降32.90个百分点,从而在报告期内实现与非关联方的趋同。另外,公司对于在建工程的信息披露或也有异常,账面上理应存在的在建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不见踪迹。2019年,两家香港子公司还因触犯香港税务条例合计被罚款372万港元。

与实控人老东家做买卖,交易真的存在吗?

据招股书披露,雅创电子是华安鑫创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7年,华安鑫创向雅创电子采购村田元器件、首尔车用LED灯,采购金额为458.61万元。

资料来源:华安鑫创招股书

雅创电子已完成上市辅导工作,并于2020年7月首次预披露招股书。雅创电子招股书显示,公司监事邹忠红的哥哥邹忠成系华安鑫创副总经理,因此,雅创电子将华安鑫创列为关联方。

资料来源:雅创电子招股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因此,华安鑫创作为雅创电子的关联方,其向雅创电子采购电子元器件的交易理应出现在雅创电子的关联销售情况中。

然而,雅创电子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对象并不包括华安鑫创。据雅创电子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公司仅向四名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分别是深圳市伟创拓达科技有限公司、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上海一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升线路板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些公司均不是华安鑫创的子公司。

资料来源:雅创电子招股书

那么,华安鑫创披露的2017年的采购交易是否真实?公司财务数据是否经得起推敲?与供应商信息披露出现差异的原因又是什么?

以上问题我们无法给出答案,但我们发现,华安鑫创与雅创电子渊源颇深。

一方面,雅创电子是华安鑫创实控人何攀及其他三名董监高的“老东家”。

2004年7月至2012年12月,何攀供职于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雅创电子前身),历任销售经理、北京地区总经理、汽车事业部负责人,2013年1月创立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华安鑫创前身)。

而华安鑫创监事会主席、市场总监李庆国曾于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担任雅创电子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张龙曾于2007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雅创电子销售员,副总经理邹忠成则于2003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雅创电子税务申报员、销售部经理,三人相继在2013年、2014年加入华安鑫创。

另一方面,华安鑫创的前关联方曾由雅创电子实控人黄绍莉实际控制。

据华安鑫创披露,北京创得通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创得通”)系公司曾经的关联方,公司董事肖炎的配偶杜颖曾参股35%,后于2017年11月将其所持股权对外转让。

通过查阅工商年报,我们发现北京创得通的另一位股东为黄绍莉,持有剩余65%股份。同时,雅创电子招股书称,公司实控人黄绍莉曾持有北京创得通65%的股份,亦于2017年11月对外转让,可见,北京创得通的原实控人黄绍莉即为雅创电子实控人。

资料来源:华安鑫创招股书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资料来源:雅创电子招股书

关联方毛利率突变,存在操纵嫌疑吗?

除了北京创得通以外,华安鑫创曾经的关联方还包括北京金达业,该公司由杜颖实际控制,报告期内为华安鑫创供应村田电子元器件。

值得注意的是,华安鑫创自北京金达业采购村田产品再对外销售而实现的毛利率曾显著高于其他供应商。2015年、2016年,公司从北京金达业采购的村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3.69%、53.07%,而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村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3.16%、24.37%,两者分别相差30.53个百分点、28.70个百分点。

资料来源:华安鑫创招股书(2018年12月报送)

但在2017年,华安鑫创从北京金达业采购的村田产品毛利率突降至20.17%,同比减少32.90个百分点,与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村田产品毛利率的差异也随之减少至0.22个百分点。2017年下半年起,华安鑫创停止了村田产品的分销业务,2018年、2019年未与北京金达业发生关联采购行为。

那么,该关联方毛利率突变,在报告期内实现与非关联方的趋同,数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操纵嫌疑呢?

在建工程或暴露账实不符,子公司触犯税务条例被罚372万港元

据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披露,2019年2月,总投资15亿元的华安鑫创智能汽车电子产业园3个子项目(汽车大数据中心、智能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智能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正式签订投资合同。4月1日,华安鑫创汽车智能生态产业园等8个重点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5月,该项目建设仍在推进中。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换言之,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华安鑫创汽车智能生态产业园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如果该项目系由华安鑫创或其子公司负责实施,那么华安鑫创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理应存在在建工程余额。然而,根据华安鑫创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均为零,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呢?

据广西日报报道,华安鑫创汽车智能生态产业园属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友回归创业项目,而华安鑫创实控人何攀正毕业于该校。招股书称,公司大部分技术研发人员来自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具备较强的凝聚力。

另一方面,据招股书披露,华安鑫创子公司华安鑫创(香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创得通”)是华安鑫创的进口物品、物流及货币结转中心,2015年及以前主要采取类似收付实现制的记账方式确认收入、成本,并依此报税。

2017年初,华安鑫创计划启动境内上市,聘用申报会计师开展审计后对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两公司的2014年应评税利润分别调增561.85万港元、262.46万港元,2015年应评税利润分别调增1429.74万港元、1276.08万港元。

2017年6月,华安鑫创设立华安鑫创(香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的原有业务,并受让两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随后,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启动注销程序,并自2018年1月起停止经营。

2019年9月,香港税务部门对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出具函告文件,两公司因触犯香港税务条例、提交申报不正确的报税表分别被罚款120万港元、240万港元,同时因未按照税务条例规定备存足够的业务收支记录而分别被罚款5万港元、7万港元,罚金合计372万港元,其中由华安鑫创承担340.48万港元,约合人民币30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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