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9 17:47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011 次
(图片来源于百度)
中国京安原名中国京安总公司,是公安部1986年成立的部直属警用装备企业,于2017年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改制为中国京安有限公司。该公司早年曾为林华俊的长丰能源提供巨额的资金支持,也一度拥有长丰能源50%的股权,但是以林华俊为首的利益集团通过“连环套”让中国京安合计1100万元的借款与股权都化作了泡影,巨额国资流失。后来,中国京安在使用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又遇到了林华俊等人涉嫌通过贿赂、勾结当地司法人员扰乱司法公正的情形。
所以,这才有了中国京安愤而实名举报林华俊和长丰能源的一幕。
长丰第一次套取国资发生在1999年底。1999年11月6日,中国京安分别以100万元与200万元收购了三亚市建设资金管理公司(简称:三亚建设)和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简称:中海南海)持有的长丰能源10%与20%的股份,加之子公司富安实业持有的20%股份,至此中国京安共持有长丰能源50%的股份。1999年底,因长丰能源天然气管道工程扩建与改造急需资金且银行贷款还未到位,股东中国京安慷慨解囊,于1999年11月15日、12月22日分别向长丰能源打款200万元、150万元,共计350万元。
按照当时的约定,中国京安慷慨解囊的350万元在长丰能源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会以股权形式返还中国京安。按照当时的注册资本计算,中国京安出借的350万元占长丰能源10.25%的股权。然而,直至目前,长丰的工程项目早已建成,但中国京安既没有获得对应的股权,也没有收回当初的借款,可谓是白白被坑了350万元国有资产。
但这仅仅是长丰能源“连环套”的一个开端,2006年当时公司实控人林华俊再次通过股权转让套取了中国京安750万元的股权款,上演了又一起国资被侵占的大戏。上述提到,1999年11月中国京安通过收购长丰能源股份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持股50%。2001年3月30日,中国京安与林华俊控制下的另一公司长凯实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京安将持有的长丰能源的50%股权全部转让给长凯实业,转让价格为750万元。
然而事实上中国京安虽然转让了长丰能源的股权,但750万元股权款却一分钱没有拿到。据裁判文书网披露,长凯实业与中国京安在2001年3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长凯实业在中国京安多次发出律师函催缴股权转让款但依然拖延不付款的情况下,私自于2006年11月20日在三亚市工商局将中国京安的50%股权过户到长凯实业公司名下,还涉嫌伪造中国京安的相关公文、公章。若这一指控属实,林华俊等人或许已经走到了犯罪的边缘。
对于750万元股权款无故被吞,中国京安于2009年将林华俊及长凯实业一纸告上法庭,并于2010年获得了胜诉。但尽管中国京安在案件上得了胜诉,长凯实业却在强制执行期间通过转移资金、抽逃注册资本等手段造成账上没钱的假象。中国京安的750万元股权款也是至今一分钱没能收回,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除了侵占国资之外,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据中国京安指控,在中国京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时,以林华俊为首的利益集团竟然涉嫌勾结三亚本地部分司法人员虚假诉讼和百般刁难,扰乱了司法的公正性。
据中国京安声称,中国京安与长丰能源之间自2007至今共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及该案的强制执行、执行异议案件、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案件、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等,这些案件均在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和执行。而在此期间,长丰能源实际控制人林华俊指示某高管作为长丰能源的全权代理人,但是此高管同时担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或违反了法庭回避原则。
据了解,长丰能源实际控制人林华俊和某高管利用在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内部编织的关系网,不仅影响了长丰能源与中国京安之间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且还涉嫌贿赂犯罪。根据中国京安提供的材料获知,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案件中,根据这个案件的证据、事实等,本来法院民二庭的审理意见已支持了中国京安的主张,但长丰能源通过运作,使该案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弯,驳回了中国京安的起诉。
此外,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本来在执行中已根据被执行人的股东林华俊抽逃注册资金的事实依法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且查封了其财产,但林华俊提出异议后,林华俊和某高管又通过运作,使该案件又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弯,撤销了原来的裁定。
对于林华俊及其利益集团在诉讼过程中涉嫌通过使用多重身份施压、贿赂、勾结相关司法人员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中国京安2016年6月就已经向最高检发布了举报信,并恳请检察机关对多重身份的某高管的行为进行严密监督,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之中。
据多伦多联交所的企业公告系统披露,长丰能源目前正筹划赴港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预计会在2019年上半年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而就在今年12月初,中国京安向海南省委、省政府递交了举报林华俊及其利益集团的举报信,信中对林华俊侵占国资、扰乱司法公正的情况进行了披露。
具体举报信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据中国京安的某高管介绍,林华俊及长丰能源侵吞国资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该公司绝对不可能坐视这些违法情形不管,如果长丰能源想去香港上市,那么中国京安就去香港联交所实名举报。而一位熟知香港法律的专家则明确指出,如果长丰能源的历史沿革存在以上这些重大瑕疵,而且现在未决诉讼也这么多,上市材料被接受的可能性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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