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龙头长鑫科技赚翻了,别忘了提高招股书质量

时间:2026-05-26 17:14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79 次

借DRAM产品涨价“东风”,长鑫科技赚得盆满钵满。但招股书质量恐怕不像业绩这么漂亮,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披露存在疑问。

来源:摄图网

业绩大翻身,一季度净利已超去年全年四倍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是一家D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研发、设计、制造一体化企业,正在冲刺科创板上市。

国内知名存储器生产商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存储)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长鑫科技招股书称,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及工艺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出货量和销售额统计,公司已成为中国第一、全球第四的DRAM厂商。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2023年至2025年)内,长鑫科技营收分别为90.87亿元、241.78亿元和617.99亿元,累计涨幅达580%;净利润分别为-192.25亿元、-90.51亿元和71.44亿元,伴随营收大幅上涨,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2026年第一季度,长鑫科技营收为508亿元,同比增长719.13%;净利润为330.12亿元,同比飙升1268.45%!公司业绩大幅上涨,主要因全球算力需求持续增长背景下,全球DRAM产品供不应求,产品价格自2025年下半年起持续大幅上涨。

招股书质量不高

长鑫科技招股书的信息披露质量恐怕不像业绩这么漂亮。

长鑫科技现任董事长为朱一明。招股书显示,朱一明于2005年创办兆易创新(603986.SH),2005年4月至今任兆易创新董事长。因此,长鑫科技将兆易创新及其附属企业认定为关联方。

2023年至2025年,长鑫科技向兆易创新提供晶圆代工等服务,金额分别为1.44亿元、5.1亿元和9.01亿元;同时对兆易创新销售DRAM,金额分别为6.2亿元、5.08亿元和2.81亿元。

两者合计,报告期内,长鑫科技对兆易创新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7.64亿元、10.18亿元和11.82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分别为8.43%、4.25%和1.93%。兆易创新由此成为前五大客户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长鑫科技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和独董曾在兆易创新工作,但招股书并未直接充分披露。

曹堪宇为长鑫科技董事、总裁、核心技术人员。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曹堪宇参与为兆易创新申请10项专利(含兆易创新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例如,2014年6月27日,曹堪宇作为第一发明人为兆易创新申请名为“多核CPU的负载均衡方法、多核CPU及固态硬盘”(申请号:CN201410302672.8)的发明专利。

长鑫存储官网“总裁介绍”处则显示,曹堪宇在2017年加入长鑫存储,此前曾担任兆易创新战略市场副总裁。

但长鑫科技招股书未直接披露任何曹堪宇曾在兆易创新任职的信息。招股书显示,曹堪宇在加入长鑫科技前就职于NoVoMem。而据兆易创新披露,NoVoMem为其美国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独立董事陈武朝为清华大学副教授,独立董事李华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据清华大学官网,陈武朝教授的“业界经历”中包括曾任兆易创新独董。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官网,李华律师也曾任兆易创新独董。另据兆易创新公告,陈武朝、李华自2012年12月起担任独董,并都于2018年12月离任。

长鑫科技招股书披露了陈武朝、李华的多段独董经历,但都均未包含兆易创新。

还有较多关联交易、关联方信息“失踪”

长鑫科技的IPO申报材料可能还遗漏了部分其他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信息。

例如,招股书显示,侯华伟为长鑫科技董事,兼任长电科技(600584.SH)董事。因此,长电科技被认定为关联方。

据长电科技2025年年报,当期公司向长鑫科技销售160.97万元,属于关联销售。但长鑫科技招股书未披露对长电科技存在关联采购。

又如,招股书称,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产投)为间接持有长鑫科技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据合肥产投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截至2022年末,合肥产投对长鑫存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17亿元,款项性质为“往来款”。

长鑫科技招股书申报稿的报告期覆盖2022年,但未披露2022年末存在应付合肥产投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往来款。

工商信息显示,维速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速朗)曾用名为长鑫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鑫),曾为长鑫科技全资子公司。2026年3月20日,维速朗发生股权变动,变更为由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启星合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

也就是说,维速朗为长鑫科技报告期内曾经的全资子公司。但长鑫科技的IPO申报材料中,既未提及上海长鑫,也未披露维速朗相关信息。

此外,长鑫科技披露的部分数据还存在疑问。

例如,招股书显示,2023年,长鑫科技向合肥产投归还关联委托贷款本金13亿元,利息支出为2351.56万元。该事项应导致当期公司现金流出13.24亿元。

但据审计报告,2023年,长鑫科技“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不包括归还关联方款项的子项目。“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也不包括直接注明与归还关联方款项相关的子项目,当期“支付其他”子项目发生额仅为765.31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安徽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都是广钢气体(688548.SH)下属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也是长鑫科技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

据审计报告提供的数据可算出,2023年末至2025年末,长鑫科技对广钢气体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至少分别为965万元、3224.06万元和2575万元,款项性质都为代收代付款。

但广钢气体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年报披露,上述三年末,广钢气体其他应付款中仅包括押金保证金、费用暂估和“其他”三部分,其他流动负债中只包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和待转销项税两部分,都不包含代收代付款项。并且,2023年末至2025年末,“其他”余额仅分别为125.65万元、241万元和223.7万元,与长鑫科技披露的其他应收款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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