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招股书前后矛盾,或还隐藏环保违规情况

时间:2020-11-11 09:30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654 次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恒帅股份)主要从事车用微电机、汽车清洗泵、清洗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9月,恒帅股份开始接受国金证券的上市辅导,冲击深交所创业板。

从经营业绩看,报告期可比前三年(2017年~2019年)内,恒帅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1亿元、3.22亿元和3.31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4.8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12.32万元、5195.22万元和6522.82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5.94%,经营成长性比较一般,但实控人仍分红1.60亿元,相当于上述净利润总和的91.27%。

同时,恒帅股份的信息披露质量值得关注。一方面,招股书对同一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披露前后矛盾。另一方面,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显示,恒帅股份曾在2017年被宁波市环保局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但招股书并未予以披露。

另外,恒帅股份的多家供应商在成立不到半年时间内即与公司开始合作,其中包括关联方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途盛”)。而对于子公司与沈阳途盛的历史沿革,招股书和环评报告的信息披露也出现了明显差异。

招股书前后矛盾,内销持续下挫,实控人分走近三年净利润

据招股书披露,恒帅股份的清洗系统主要客户包括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吉利汽车、上汽通用等,公司已成为这些整车厂的一级配套供应商。同时,公司的清洗泵产品主要客户包括庆博雨刮(KBWS)、曼胡默尔(Mann+Hummel)、东洋机电(DY Auto)、艾倍思(ABC Group)等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恒帅股份借此参与全球整车厂的二级配套。

其中,庆博雨刮、东洋机电均为韩国制造商,分别专注于雨刮系统汽车零部件、车用微电机产品。招股书显示,这两家公司指定Jinyoung Electro-Mechanics Co., Ltd.(以下简称“Jinyoung”)为其相应的电子元件等原材料供应商,报告期内(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恒帅股份对Jinyoung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027.98万元、937.12万元、1267.41万元、422.23万元。

资料来源:恒帅股份招股书

然而,招股书在披露前十名供应商基本情况时又称,报告期内公司对Jinyoung的采购额分别为993.87万元、937.12万元、1267.41万元、422.23万元,仅2017年的采购额与前文相差34.11万元。

资料来源:恒帅股份招股书

由于招股书在这两处披露的其余年份采购金额完全一致,故可以排除是由含税口径不同而造成的2017年采购额差异,那么这34.11万元的差异究竟从何而来?还需要拟上市公司进一步解释。

据披露,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恒帅股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9亿元、3.18亿元、3.25亿元、1.28亿元。其中,外销收入分别为1.15亿元、1.38亿元、1.56亿元、6545.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持续攀高,分别为38.43%、43.40%、47.99%、51.13%。而内销收入分别为1.84亿元、1.80亿元、1.69亿元、6255.05万元,在可比前三年内累计下滑了8.2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恒帅股份的业绩整体增速一般,内销持续下挫,但公司在2018年仍“壕气”分红1.60亿元。据披露,本次分红时恒帅股份由实控人夫妇100%持股,且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的归母净利润合计为1.75亿元,也就是说,实控人相当于借此分走了报告期前三年净利润的91.27%。

招股书显示,本次分红的主要原因是股东存在资金需求,而实控人许宁宁、俞国梅夫妇收到款项后,主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等理财投资。

招股书或隐瞒环保违规情况

招股书称,报告期内,恒帅股份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而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看似在环保方面合法合规,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根据《宁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恒帅股份原名“宁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因违反《宁波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恒帅股份于2017年7月收到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甬北环改通字[2017]第67、68号),需按要求进行整治,补充环评手续。

资料来源:恒帅股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经查询,《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07年实行)第三十条第二款为“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因此,恒帅股份可能由于建设项目变化后未重新取得环评批复就擅自投产而被当地环保局处罚,但这一信息并未在招股书中予以披露。

另一方面,沈阳恒帅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恒帅”)是恒帅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关于沈阳恒帅年产150万套玻璃风窗洗涤器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件显示,沈阳恒帅原名为“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变更登记为“沈阳恒帅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沈阳恒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但据招股书显示,沈阳途盛是恒帅股份的关联方,由实控人俞国梅持股70%并担任监事,副总经理许尔宁持股3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18年10月注销。而沈阳恒帅成立于2018年1月,在沈阳途盛注销前,恒帅股份、沈阳恒帅收购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招股书和环评报告对于子公司的历史沿革披露存在明显出入,恒帅股份的信息披露或许不够谨慎。

值得注意的是,沈阳途盛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2013年即与恒帅股份开始合作,为其提供洗涤液罐加工服务,2017年、2018年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68.84万元、45.70万元,分别占沈阳途盛各期营业收入的88.96%、100%。

多家供应商成立不到半年就合作

除了沈阳途盛以外,恒帅股份还向关联方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益宁”)采购电机加工服务,2017年、2018年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99.34万元、6.70万元,分别占景德镇益宁各期营业收入的94.32%、100%。据披露,景德镇益宁成立于2015年1月,自2015年开始与恒帅股份合作,已于2018年7月注销。

而在前十大供应商中亦存在类似情况。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德电机”)成立于2005年8月,自2005年开始与恒帅股份合作,负责提供机壳、其他五金件等原材料。2017年、2018年,恒帅股份对泓德电机的采购金额分别为881.21万元、411.14万元,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6%、2.66%,泓德电机分别位列第四、第八大供应商。

宁波基圣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圣机械”)成立于2003年8月,自2003年开始与恒帅股份合作。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恒帅股份向其采购换向器的金额分别为403.66万元、465.79万元、180.17万元,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2.61%、3.06%、3.24%。

按照制造业企业的惯例,一家企业从新设、规划建设产能、完成新建产能投资建设、启动试生产到最终进入稳定达产状态,期间至少需要半年时间,需要1年、甚至2年走完上述建设流程的也比比皆是,但恒帅股份却和多家成立不到半年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或许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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