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原创 鼓励自由探索

时间:2023-08-14 10:10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034 次

加强基础研究是提高我国原始性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是跻身世界科技强国的必要条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基础研究离不开领导的关心,离不开政策的呵护。

加强应用基础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强调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原创,鼓励自由探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

2023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进一步强调了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

政策逐步推进

其实,我国早已推出相关政策,逐步推动基础研究的发展。

2018年1月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基础科学研究三步走的发展目标。提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重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涌现出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和国际顶尖水平的科学大师,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大的科学支撑。

《若干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基础研究布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发展,围绕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强化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优化国家科技计划基础研究支持体系;优化基础研究区域布局;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建设高水平研究基地。聚焦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建设。

三是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培养,稳定实验技术人才,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

四是提高基础研究国际化水平。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深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力度,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五是优化基础研究发展机制和环境。加强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动科普、弘扬科学精神与创新文化。

2020年4月29日,由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工程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发布《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项目管理改革、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

2022年9月,财政部发布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现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公告,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多地政策陆续落地

同时,多个地方政策也陆续落地,支持当地企事业单位在基础研究方面发力。

202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和发展环境,塑造战略科技力量,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到2025年,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比例达到12%左右,力争在若干重要基础研究领域成为世界领跑者和科学发现新高地,为上海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2023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充分发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到2025年,争取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0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0%”。

此后,广东省科技厅印发了《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实施细则》明确,包括企业在内的联合资助方协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年均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可设置独立联合基金并予以冠名。同时增加了对年均出资规模小于500万元的可予以合并设置基金。

同时,《实施细则》将省科技厅与联合资助方的出资比例结合联合资助方的不同作出区分,对联合资助方为政府部门的,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出资。联合资助方为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出资,重点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投入。

2023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提出构建全方位基础研究布局体系,到2025年,力争江西省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达5%。

该措施从统筹布局基础研究体系、打造体系化基础研究力、畅通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9条重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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